天津七部门发布房产调控通知,塘沽购房政策有啥变化?

2026-03-2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88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9月16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规划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人社局、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以及天津银保监局这七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我们说的这个又被简称为《通知》,《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这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具体举措。

首先,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了两条举措。其一,要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落实本市关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金融、财税、公共服务等配套支持政策,支持新建、改建、盘活租赁住房,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以此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供需适配。其二,要发展长租房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房源供给,稳定住房租金水平,满足多元化的住房需求。

新市民的合理购房需求被予以支持,那些并非本市户籍,却在本市就业的情况,包括新市民、大学毕业生在内,持有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就能够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不过滨海新区依旧执行原来的购房套数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个方面,《通知》提出了四条举措,针对因就近照料老人以及抚养多子女所带来的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指出,对于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还有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能够凭借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之上,再购买1套住房。

为了盘活居民自己有的闲置房屋,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扩大,居民家庭把原来的1套住房,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筹集,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而且租期不少于5年,这样的情况下,可在本市原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之上,再购买1套住房。

为了给居民家庭那种“卖旧买新”以及“卖小换大”之类的置换住房需求提供支持,《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居民家庭处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之内,当持有住房达到了限购套数之后,要是把其中的1套住房给卖出去了,这种情况下就能够去购买1套住房,不过呢,家庭住房的总套数是不可以超过2套的。

由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对居民家庭房屋进行征收的情况下,居民家庭可凭借征收协议来购买住房,若新购房屋价款未超出房屋补偿款,那么免征契税,要是新购房屋价款超过了房屋补偿款,就针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在住房信贷政策范畴内,《通知》给出了两条举措,这两条举措使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以及首套认定标准得到了优化,还将二套房首付比例予以适当降低。存有这样一类居民家庭,其没有个人购房贷款记录并且在本市也没有房产,当这类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去购买首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最低能够达到30%。还有另外一类居民家庭,他们已经结清了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是没有房产的,当这类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住房时,会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来执行。与此同时,增强金融针对第二套用于改善房屋居住条件的住房贷款的扶持力度,对于居民家庭而言,若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用以购买第二套住房,那么首付款的比例最低是40%。

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为减轻其利息负担,首套住房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此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 20 个基点,而二套住房执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此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 60 个基点。

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通知》提出四条相关措施,其一为加大金融对房地产的支持力度,在此方面,《通知》要求商业银行积极满足居民合理住房信贷需求,依法为存量非住宅项目盘活提供支持,促使房地产开发贷款稳并且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项目以及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的合理融资需求,维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融资连续且稳定,以此保障落实项目建设。

同时,对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予以优化,降低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其中开发项目要是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以及危改房的,计税毛利率按照3%来确定,而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照15%执行。

《通知》有所表示,其于优化新增供地之时所涉及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领域,提出了相关配套政策,且在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环节,也提出了相应支持政策,继而以此来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购房政策咨询问答

一、我是外地在天津工作的新市民,可以在天津买房吗?

回覆称:行得通、没问题,于天津从事工作的非本市户口居民只要给出连续达6个月的社保凭证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且于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内不存在房产的,便能够于本市购置1处住房,滨海新区依旧施行原本的购房套数相关政策。

二、我家住房的套数,已然达到了限购所规定的套数,为了能够在接近的地方照料老人,可不可以在自家附近再购置一套住房给老人呢?

答:行得通,针对于那些有着60岁及以上家庭成员存在的居民家庭,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范围之内已经持有2套住房的情况,能够再去购买1套住房;要是持有3套及更多住房的话,就不可以再进行购买了。

三、自家庭响应那国家所发布生育政策,生育了两个(三个)孩子之后,随着家庭人口数量得以增加,那么是否能够再去购置一套住房呢?

在本市住房限购的区域里,对于有生育二孩以及二孩以上情况的多子女居民家庭,依据相关规定,若已持有两套住房,那么还能够再购买一套住房;要是持有三套或者三套以上住房,就不可以再进行购买了,答案是这样的。

四、有一套住房,是我家的,处于暂时闲置状态,属于小户型,近期我计划去购买一套新房,目的在于改善居住条件,政策出台之后,我这种情况可不可以购买?

答:行得通,要是把自己拥有的处于闲置状态的面积较小的住房,借助本市保障性住房发展平台来进行筹集,从而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且租赁的期限不少于5年,这样就能在本市原本的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之上,再去购买1套住房。

五、建地铁致使我家房子被征收,之后还能不能买住房呢,有没有啥优惠政策呀?

答复称,是可行的,若居民家庭的房屋,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建设,而被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征收,那么可凭借征收协议来购买住房。在契税这方面,存在优惠政策,要是新购房屋的价款,并未超过房屋补偿款,那么可免征契税;要是新购房屋的价款,超过了房屋补偿款,那么对于超出的部分,要征收契税。

六、我家是第一次买房,申请住房贷款时的首付比例和利率是多少?

答:针对那些没有个人购房贷款记录,并且在本市没有房产的居民家庭,当他们申请商业性住房贷款去购买首套住房时,首付款的比例最低是30%,贷款利率是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20个基点,当前这个利率是4.1%。

七、我国有过一次贷款购买住房行为,之后该住房已被售出,目前名下不存在尚未还清的贷款信息,并且在天津地区已不存在自有住房,那么再次购买住房并申请住房贷款时,首付的比例以及利率分别处于何种水平呢?

答复是,首付款的比例,最低的数值是30% ;贷款的利率,是不低于对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20个基点,当前的数值是4.1%。

八、我在自个儿名下已经拥有了那么一套住房,鉴于想要去改善居住的条件,所以就需要去购置第二套房子,那首付的比例以及利率究竟是多少呢?

答: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最低是4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下限,执行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上60个基点,当前这个利率是4.9%。

《通知》全文

天津塘沽房产政策_天津房地产调控政策_天津购房政策新市民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

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

健康发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贯彻和落实好,坚持房子是被用来居住的、而非被用来炒作的定位理念,对刚性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予以支持,经由市人民政府达到同意的状态以后,现阶段将相关政策通知以如下的形式呈现出来:

一、保障刚性住房需求

(一)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的扩充,将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所面临的住房困难予以解决。把国家奖补政策运用得当,对新建、改建、盘活租赁住房给予支持,将本市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土地、金融、财税、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予以落实,强化年度用地计划以及建设计划的管理,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得以加速,对监督管理予以加强,推动供需适配得以达成。全力推动长租房市场蓬勃发展,引领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来使其房源供给得以扩大,让住房租金水平保持稳定,以达到满足多元化住房需求之目的。承担责任的单位是,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以及各区的人民政府。

(二)助力新市民合乎情理的购房需求得以实现,对于那些并非本市户籍,却于本市就业的新市民以及大学毕业生而言,持有连续缴纳长达6个月以及超过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便能够在本市购得1套房。而且,滨海新区依旧施行原来的购房套数政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教委,各区人民政府)

二、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

(三)对于那些有成员达到60岁及以上的居民家庭,以及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居民家庭,能够凭借居民家庭户口簿,在本市原有的住房限购政策之上,再去购买1套住房。(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四)如果居民家庭把自家拥有的1套住房,经由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平台来筹集,使其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并且租期不少于5年,那么能够在原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面,再去购买1套住房。此规定的责任单位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以及各区人民政府。

(五)居住家庭于本市住房限购区域之内持有住房达到限购套数之后,把其中一套住房予以出售的,能够再购买一套住房,不过家庭住房总套数不可以超过两套。(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因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对居民家庭房屋进行征收的,居民家庭可凭借征收协议来购买住房。若新购房屋价款未超出房屋补偿款,那么契税予以免征。要是新购房屋价款超出了房屋补偿款,只会对那超出的部分征收契税。(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区人民政府)

三、完善住房信贷政策

(七)对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予以优化。对于那些没有个人购房贷款记录,并且在本市没有房产的居民家庭,若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去购买首套住房,那时首付款比例最低是30%。对于已经结清购房贷款,同时在本市没有房产的居民家庭,当它们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来购买住房,会按照首套房贷款政策来执行。而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去购买第二套住房时,首付款比例最低为40%。(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

(八)实行国家房贷利率优惠政策,针对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实施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去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实施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上60个基点,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最新政策执行,(此处标记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

四、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九)将新增供地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比例予以优化,依据上位规划以及专项规划的要求展开,在确保公益性配套设施得以保障的情形下,结合市场状况,把国家及本市有关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教委等部门,各区人民政府)

(十)实行阶段性土地出让扶持政策,只要是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新出让的经营性房地产用地,出让之后一月里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剩余款项能够依照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款的期限最长不会超过一年,责任单位是市规划资源局以及各区人民政府。

(十一)商业银行需完善金融政策,积极去满足居民那些合理的住房信贷需求,还要对存量非住宅项目盘活依法予以支持。要准确领会并执行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政策,让金融机构维持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平稳且有序,去支持房地产项目以及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那合理的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融资连续又稳定,以此确保项目建设进程。银行机构要强化对按揭合作项目施工进度以及建设形象部位的尽职调查工作,保证各种相关项目条件契合国家管理要求,依照法律法规来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责任单位: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市金融局)

(十二)提升税收扶持力度,削减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售卖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若开发项目归属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以及危改房范畴,计税毛利率依3%加以确定,对于其他开发项目,计税毛利率按照15%予以执行。(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各有关部门,以及各区人民政府,需着重强化房地产调控政策施行过程中的审核把关工作,对于出现弄虚作假现象,或者存在骗取购房资格这类行为的情况,一旦经过核查证明确实存在,便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地进行处理。

本通知自2022年9月17日起施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社局 市税务局 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天津银保监局

2022年9月16日

打赏
凡注明"来源:安家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佚名】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