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产赠与合同应尽快转让
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后,很多人都会忽略过户手续,尤其是家庭成员之间赠与的房屋。 他们认为捐赠合同已经签订,家属也认可了。 房屋过户与否并不重要。 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转让如果继续拖延下去,房产赠与合同可能无法履行。
以下为上海旧房赠与合同纠纷案。 1994年,奶奶将黄浦区的一套老房子捐给了孙女小芳,并取得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小芳的亲戚、叔叔、阿姨等都承认房子是小芳的。 事实证明,2001年奶奶去世时,小芳并没有办理财产过户手续。 直到2022年,老房子才被拆除。 小芳的叔叔阿姨作为继承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小芳没有申请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叔叔阿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然而此时,叔叔阿姨们却不肯承认。 最终,法院判决小芳败诉。
法院认为,小芳没有证据证明她自1994年以来一直居住在诉争房屋内,也无法证明其祖母在生前将诉争房屋交给小芳占有和管理。 因此,小芳关于诉争房屋产权系赠与的主张不能成立。
其次,小芳的叔叔阿姨在一审、二审中均对诉讼时效提出了异议。 法院认为,《赠与合同》签订日期为1994年1月18日,奶奶于2001年6月4日去世。时隔21年,小芳未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提起一审诉讼。 ——本案一审至2022年6月。小芳提起本案已超过诉讼时效。 小芳的叔叔、阿姨关于诉讼时效的抗辩可以成立,但小芳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因此,方岩律师认为,在财产赠与过程中,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非常重要。 如果受赠人未能及时办理转让手续,可能会引发产权归属纠纷,甚至影响受赠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双方在进行房产赠与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