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使房地产市场能够平稳且健康地发展,以更好地契合居民存在的刚性住房需求以及多样化的改善性住房需求之际,于8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并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这六个部门共同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通知》,其中涵盖了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优化个人住房信贷以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一系列政策,而《通知》会从2025年8月26日开始施行。
一、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为了能够更为良好地去满足居民改善性的需求,以此促进达到宜居安居以及职住平衡的状态,《通知》明确作出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的举措。其一,是针对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而言,其在外环外购房的时候不限定套数。对于那些符合本市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其中涵盖了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达到1年以及以上时间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它们在外环外购买住房的时候,不管是新建商品住房还是二手住房,都不限定套数。其二,是成年单身人士按照居民家庭的标准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遵照上述规定,沪籍居民家庭,沪籍成年单身人士,于外环外购置住房,套数不受限制;于外环内,限购两套住房。非沪籍居民家庭,非沪籍成年单身人士,自购房日子之前,在本市持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一年以及以上的,于外环外购买住房,套数不受限制;自购房日子之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满三年以及以上的,于外环内限购一套住房。
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方面,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962269”,进行具体咨询。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
在为更加大力地加大公积金对于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通知》做出规定来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其中一方面是要提升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那些缴存人购买二星级以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这种情况的,住房公积金包含补充公积金在内最高贷款额度向上浮动提升15%,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160万元提升提高至184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住房贷款额度上浮比例能够叠加计算,从192万元提升提高至216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从130万元提升提高至149.5万元,另一方面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对于缴存人,若其购买我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那么按规定能够申请提取本人以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以此来支付购房首付款。三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还又贷的情况。针对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情形,这并不会对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产生影响。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与提取业务,其具体的办理方式,以及所需材料,能够去查询上海住房公积金官网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进行具体的咨询。
三、优化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

为了让居民购买房屋时所承担的利息负担得以减轻,《通知》清晰地明确要优化针对个人住房的信贷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提出的要求,以及本机构自身的经营状况,还有客户的风险状况等诸多因素,在利率定价机制的安排方面,不再对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进行区分,进而合理地确定每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平。
关于住房贷款相关业务,可向经办银行具体咨询。
四、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为了衔接并优化住房限购这一政策,《通知》有着相关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并非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其购买的第一套住房,暂时免于征收房产税;而当购买第二套以及更多套住房时,在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之后,会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扣除。鉴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是按年进行征收的,所以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能够享受这一条政策。
具体操作规定,是针对完善个人房产税政策而言的,由市财税部门另行制定,与之相关的业务,若要具体咨询,可拨打税务咨询热线“12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