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7日消息:
经相关研究得出,石家庄市名为《石家庄市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措施》(其文号为石房稳健办〔2024〕1号)的购房补贴政策会继续予以实施,该政策的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其申请以及发放的程序是要按照《石家庄市购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石住建办〔2024〕9号)来执行的。>>查看通知全文。
2024年6月6日消息:
石家庄市关于优化当前房地产政策的措施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出现的新变化,顺应人民群众对于优质住房产生的新期待,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促使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且健康地发展,故而制定本措施。
一、实施购房补贴
对购买我市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给予分段定额补贴。
补贴标准:
针对住宅面积小于或等于九十平方米的住房购买行为,会给予每套五千元的补贴;对于住宅面积处于九十平方米至一百四十四平方米之间,且包含一百四十四平方米的住房购买情况,会给予每套一万元的补贴;而针对住宅面积大于一百四十四平方米的住房购买行径,会赐予每套一万五千元的补贴。
补贴发放程序:
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完成备案之后,购房人经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朝着市住建部门去申请购房补贴。市住建部门进行审核汇总,而后每月向市财政部门报送申请补贴资金,再由市住建部门及时把补贴拨付给购房人。
非本市户籍人员,于我市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所享有的购房补贴政策,以及教育、医疗方面的等同对待之待遇,这种待遇是相同的,是平等受到对待的。
二、开展以旧换新
支持个人存量住房,也就是以下简称为二手住房的,通过以旧换新这种方式来换购新建商品住房。
通过市场交易实施以旧换新。
要激励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还有换购房人踊跃参与,依照市场化的流程,及时去签订协议,同时选定有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要是二手住房售出了,那么售房款用来购买新房;要是二手住房没有售出,那么可以依据双方的意愿,续签或者解除协议。
通过市属国有企业收购二手住房实施以旧换新。

市属国有企业依据实际情形收购二手住房,在开展专业评估、进行双方洽谈这种状况下签订收购意向协议,与此同时选定意向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所收购的二手住房,能够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或者作为市场租赁住房,或者进行再出售,而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必须符合有关政策要求。
以旧换新补贴标准:
采取市场交易方式达成以旧换新操作的,给予换购房人每套一万元的补贴。通过市属国有企业收购方式实现以旧换新的,给予换购房人每套一万元的补贴;若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市场租赁住房来使用的,给予收购企业每套一万元的补贴。换购房人能够同时享受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段定额补贴。
补贴发放程序:
给换购房的人发放那种以旧换新补贴,是依照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补贴的程序去办理的。对于实施以旧换新的国有企业,要由市住建部门审核汇总,之后每月报给市财政部门去申请补贴资金。
三、发挥公积金作用
实施“商转公”政策。
自2024年4月28日开始,在我市办理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并且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能够申请把原商业贷款置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
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若购买首套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若购买第二套住房,其首付款比例则不得低于30%。
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有家庭于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以及高新区购置住房,对于单缴存人员而言,其最高能获得的贷款额度提升到了80万元,而双缴存人员的最高额度则提升到了100万元。那些生育了二孩、养育了三孩的家庭,其最高贷款额度在上述额度的基础之上,分别又提升了10万元以及20万元。
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频次及额度。
自我这个政策开始执行的那天(也就是2024年6月6日)开始算起,在获取不动产权证书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之后,本人以及配偶能够每年去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里面的余额,而且累计提取的数额不会超过实际支出的总额。
自本政策,也就是 2024 年 6 月 6 日发布之日起,长安区、新华区、桥西区、裕华区以及高新区开始执行,其他县(市、区)参照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截止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来源: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