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有消息传来,为了能够更好地去满足居民那种带着刚性特点的住房需求以及有着多样化特征的改善性住房需求,进而来促使本市房地产市场可以平稳且健康地发展,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其文号是沪府发〔2011〕3号,以下简称为“暂行办法”)、《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文号为沪建房管联〔2025〕417号)之中的相关规定,现在对于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的有关政策做出以下这样的优化调整:
一、那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符合国家以及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有重点产业里紧缺急需的人才,以及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同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于本市之内,新购买了住房,此住房归属于家庭在住房范围内的第一套所在,暂时不会课征房产税。
在本市新购住房,并且此住房属于家庭第二套以及更多套数住房的情况,将进行合并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这里所说的住房面积指的是住房建筑面积,也就是下同所指的内容,若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此60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包含60平方米,那么新购的住房暂时可免征收房产税;要是人均超过60平方米,那么对于新购住房里超出部分的面积,会按照暂行办法的规定来计算征收房产税。
二、对于持有本市居住证,然而不满3年的购房人来说,其上述住房呢,首先要按照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来计算征收房产税。等该购房人持有本市居住证满3年,并且在本市工作生活之后,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以及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经征收房产税的面积,是可以予以退还的。,。
三、上述政策,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要是购房人所购的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情形,就能够向应税住房所在地方的税务机关去申报,并且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与认定,对于所属期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多征收的那些税款,是可以予以退还的。
房产税必然会全面增收,鉴于2025Q4及至2026年,存在诸多财政刺激到期退坡情况,税务免征到期开始执行,故而在地方安排过渡方案,且依据各地情形适度优化,这是极为正常的举措,不仅房子如此,新能源汽车之类也会有类似安排,然而总体来讲,税基调整用以支撑财政可持续发展是必然要走的道路,另外间接税改直接税,强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减少同质产业在全国各地竞争性内卷上马,均是大势所趋!
从这次新政来瞧,那些符合规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购入首套住房之际能不能暂且免去征收房产税呢,二套以及以上住房人均不超过 60 平方米的部分同样暂且不给征收,这使得居民购房的税收负担得以降低,对满足居民的刚性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有帮助,当下上海在豪宅效应情形下楼市价格不断上涨,不过仍然存在较大幅度的二手房价格下降,区域价格不均衡等状况,除此之外上海人口要是无法持续保持净流入,也将会致使产业发展遭遇困境,对可持续发展不利,鉴于这种情况,上海还配备了一些别的举措,比如:
对于高层次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那种,对于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还有满3年居住证的购房人,给予税收优惠,这有利于吸引人才在沪工作生活,进而促进城市的人才储备和发展。

至于,上海外环以外区域新房库存所占比例相对比较高这一现象产生的问题,新制定的政策借用降低税负这种方式,尽快去激活外环以外房地产领域的市场,从而消化掉一部分库存,以此促进房地产市场的供给和需求达到平衡状态,进而推动该市场能够平稳且健康地进步并发展 。
此外,在本次调整以前,对于非沪籍家庭而言,需要针对所有住房去缴纳税款,然而沪籍家庭的首套房是免税的,从二套房开始按照超出面积的部分来征收税款。新政施行之后,所有具备购房资格的家庭(包含非沪籍),其首套房能够免税,在二套以及以上居住房屋合并计算总面积之后,每个人可以扣除60㎡的免税面积,如此一来就减少了非沪籍家庭和沪籍家庭在试点房产税政策方面所存在的差异,进而体现出了公平性。
这种存在差异的房产税征收方案,也给后期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铺开的房产税行为,提供好些思路想法,后续做预期计划,根据市场反应情况,进行恰好适当地调整!
从其他城市进行跟进的这个角度去看,我觉得跟或者不跟,都存在着比较大的概率,大部分城市会在国家统一方案正式落地之后才开始行动,然而少部分财政处于紧缺状态,开支又非常大的地方政府,或许也会去争取成为试点!我从两个方面简要地分析一下:
就可能跟进的缘由而言,中央着重强调房地产市场要平稳且健康地发展,上海所进行的政策调整乃是对这一导向予以落实。其他城市要是遇到诸如库存压力比较大、有必要吸引人才之类类似的房地产市场问题,或许会参照上海的经验,针对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政策展开优化调整。另外,广州、天津、苏州、杭州等城市,有可能成为下一批房产税试点城市,当下,杭州2025年上半年二手房库存去化周期达到18个月,苏州部分郊区新房去化周期超过20个月,和上海外环外的情形相似,急需政策刺激!而深圳、广州早在2021年就被纳入房产税试点研究范围,具备政策储备!所以各位不用急,优先会在税收为正城市、直辖市、重点城市试点!
而不一定会跟进,原因很简单。各地房地产市场情况差异大,一些城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平稳,没有明显库存压力,也没有明显人才竞争压力,所以可能不会立即跟进。同时,房产税政策调整涉及地方财政、社会公平等多方面因素,要综合考虑本地实际情况与政策目标,一些城市可能需要更多时间来研究和评估。
我进行预计,在2025年的Q4这个时间段,一直到2026年的Q4,试点城市或许会从当前的2个这个数量,扩大到58个之多,以此覆盖全部的省会城市,以及GDP超出万亿的城市,进而形成一种“全国性试点网络”,然而税率有可能处于0.2%至1.2%这个范围之间,它会依据房价基准进行向上浮动,不过具体的情况还需要等一等,等待中央做进一步的研究之后再做决定。
以外,房产税之征收,依赖于不动产统一登记,以及家庭住房信息联网等基础之条件。建议加快全国房地产信息平台之建设,达成税务、住建、公安等部门数据之互通,规避“一人多房”所导致之征管漏洞。同时,房产税改革亦牵涉千家万户之利益,需借由听证会、官方解读等方式,增强透明度,尽可能以数据阐明政策对房价、成交量、人才流入之具体影响,削减公众误解。
最后,要统一预期,坚信中国的明天会更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