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联合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资源局、上海市税务局等四部门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即《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本市坚持房子是用于居住而非炒卖的定位,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即“市场+保障”体系,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以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出九条政策措施,包括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支持“以旧换新”以及优化土地和住房供应 。《通知》自2024年5月28日起施行。
一、《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明确做出调整,对住房限购政策予以优化 ,其一,优化非沪籍居民购房条件 ,缩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单身人士购房时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 ,同时扩大购房区域 ,其二,调整与之相关的政策口径,取消离异购房限制 ,调整住房赠与规定 支持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作职工租住 。
《通知》着重表明,要对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予以支持,其中一点是这种家庭能够增加购买一套住房,另外一点是要对个人住房贷款里多子女家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进行优化。
《通知》提出优化住房信贷政策,一是依循因城施策原则调整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二是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作用,适度提高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
“通知”表明要对居住困难家庭,予以支持,使其居住条件获得改善,阶段性地采取措施,给予过渡租房补贴,给予装修搬家等适度补贴来处理,支持居住困难家庭住房实现“以旧换新”,进而以此促进居住情况得到改善。句号
《通知》提出要求,要对土地以及住房供应予以优化,需充分发挥城市总规的统领作用,合理把控区域规划时序,以及开发节奏、结构,着重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依据区域基础设施、公共配套、产业发展、市场需求等情况,达成高质量精准供地,要完善房地联动机制,差异化调整优化中小套型住房面积标准与比例要求,支持区域统筹、总体平衡,更优促进区域人口、土地、住房协调发展。
按照《通知》给定的规定,上海会进一步建立起健全的住房保障体系,去探索借助国有平台公司等主体来收购,通过趸租适配房源,以此优化住房保障供给;会加快推进“两旧一村”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经由多渠道来改善广大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以及环境质量;会提升住房品质,给予支持去建设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的优质房子;会加强监测监管工作,从而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二、具体政策解读
(一)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方面
进行住房限购政策的差异化、分区域调整优化,目的在于满足合理住房需求,服务人才安居,促进职住平衡。
其一,缩短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的年限,把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由“连续缴纳满五年及以上”调为“连续缴纳满三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相应地从“连续缴纳满三年及以上”调整成“连续缴纳满二年及以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一年及以上”规定。
一是针对重点区域,二是进行非沪籍人才以及非沪籍单身人士。首先是要促进区域职住平衡接下来进而立足此点。之后要做两件有关房产所涉区域扩大之事。一为在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地区,把非沪籍人才购房区域扩大至所在区全域。另一为针对非沪籍单身人士在住房方面,把其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
一是对夫妻离异后购房的情况,取消将离异购房合并计算住房套数的规定,使其住房套数计算不再按照离异前家庭来进行;二是调整住房赠与规定,让已赠与的住房不再被计入赠与人所拥有的住房套数;三是调整相关政策口径 。
其四是对企业购房用于职工租住予以支持,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即那种2000年前竣工且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的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时,不再限定其购买住房的套数。
(二)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方面
要满足多子女家庭的那些非常合理的住房需求,在住房限购这一方面采取支持措施,在信贷这一方面也采取相关支持措施!
一是增购一套住房,针对二孩以及二孩以上的多子女家庭,涵盖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当下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之上,能够再购买一套住房。

其二、优化首套房套数的认定,优化多子女家庭于个人住房贷款里首套住房的认定标准,以此减轻购房利息的负担。
(三)优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
依据因城施策的原则,对本市新发放的带有商业性质的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予以调整,
首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作出调整,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LPR,减去45个基点,调整之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是3.5%,同时,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二是,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进行调整,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LPR减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9%,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5%;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6个行政区全域继续实行差异化政策,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予以调整,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也就是LPR减25个基点,调整后,5年期以上房贷利率下限目前为3.7%,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以要求为依据,考量经营状况,顾及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银行业金融机构去合理确定每笔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以及其精确的利率水平,具体贷款业务可向经办银行进行咨询。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方面
更深入地去发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此来支持居民拥有合理住房需求的作用,进而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首先是提高贷款额度,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而言,个人公积金(包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被调整为80万元,家庭公积金(包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被调整为160万元,多子女家庭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在这个基础上上浮20%的政策保持不变,也就是最高能够达到192万元,对于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职工,个人公积金(包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被调整为65万元,家庭公积金(包含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被调整为130万元。
二是降低首付款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以进一步改善住房条件的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5%,所购住房处于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这6个行政区范围内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五)支持居住困难家庭改善居住条件方面
助力居住困难家庭去改善居住条件,针对符合条件的“以旧换新”居民家庭,予以住房置换期间的过渡租房补贴,给予装修搬家等方面适度补贴。
自《通知》施行的时候起,一年之内,有那样一批人,他们出售了外环内2000年前竣工的,还符合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及以下条件的唯一住房,之后购买了外环外一手住房,这样的居民家庭,他们能够向购入一手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去申请补贴,这就是提到的补贴对象。
二是补贴标准方面,按出售住房建筑面积实行分档定额补贴,其中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补贴标准为2万元,住房建筑面积处于30~50平方米的,每套补贴标准是2.5万元,住房建筑面积为50~70平方米的,每套补贴标准为3万元,补贴在办理新购一手住房不动产权证后领取。
上海市会持续坚持依据城市具体情况施行相应计策,去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所产生的全新变化,进而满足人民群众对于优质住房萌生的崭新期待,对存量与增量、市场以及保障加以统筹,通过多种举措并行来维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地运行,推动建立房地产发展的新奇模式,并促使房地产实现高质量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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