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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最近和省财政厅等机构一起,发布了《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简称“湘十条”),目的是推动住房市场的消费活动。这是湖南省在2018年以后,相隔七年再次针对房地产领域,从省级角度制定稳定健康发展的政策性文件。
“湘十条”着力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主要针对创业大学生、青年才俊以及高级人才的住房需要,关注多孩家庭购房问题,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确保“白名单”项目获得融资,推行“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货币化安置,盘活闲置房地产开发用地,提升“好房子”品质,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为帮助民众购买房产,“湘十条”推出多项措施,对于在计划购房的县(市、区)无房产,购买首套新建住宅的,主动实施契税减免方案;准许储户在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时,同步申请公积金贷款;针对在省内不同城市购房的,取消提取公积金的居住地或就业地约束;鼓励将现有商业银行房贷转为“商”“公”混合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等形式,使刚需人群直接享受明确实惠,尽可能降低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的人才住房事项,“湘十条”制定了三项具体办法。对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年轻的专才和高级专才,或者他们的家庭,购买新建的商品房,可以发放购房的优惠票,或者提供购房的资助。各地可以收购现成的商品房,用作人才的住房,在一定的期间内,可以无偿提供给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年轻的专才居住,也可以无偿作为创业的大学毕业生和年轻的专才开创事业的地方。对于省内首次购置住宅申请公积金信贷的创业青年和优秀人才,贷款最高限额不受账户存储量制约,依据工作报酬基准及劳务(雇佣)契约持续时长适当核算;高级别人才购置个人住房,在正常缴纳一个月后即可申请公积金信贷,最高信贷额度能够提升至原标准的四倍。
关于公众高度关注的拥有多个孩子的家庭购买房产事宜,所谓“湘十条”文件,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给出了若干扶持性措施。对于有两个或更多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时,若在目标购房地已有房产,则认定套数时减去一套,依照调整后的套数标准实施住房信贷措施;对于有两个或更多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购买首套或二套新建商品房时,提倡发放一定比例的契税优惠(契税优惠可与相关政策叠加使用),同时也可提供一定金额的现金补偿或面积奖励;应适当增加有两个或更多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使得有两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上增加不低于百分之二十,有两个和三个未成年子女的家庭贷款额度在现行最高额度上增加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依据“湘十条”,针对同一城市居民,若将自有房产出售后一年内购置新建商品房,可退还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对于本地售出旧房并换购新房且完成网签备案的,将获得一定比例的新建商品住房价款补助。
“湘十条”就强化房地产领域监督治理和“白名单”项目资金支持方面,给出了具体办法。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工作,建议让二手房交易先完成网络签约,再进行税费缴纳,推行二手房买卖采用“依据住建部门备案的网签合同缴纳税款”“交易资金由专门机构监管”的操作方式;在“白名单”项目融资方面,要求各地成立针对金融机构参与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业务评估体系,金融行业的监管机构需要强化监督和指导工作。
“湘十条”对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及城市危旧房改造方面,优先采用货币化安置方式,同时盘活现有房地产开发用地,并推动优质住房建设等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定。
湘十条从2025年5月28日开始执行,有效期持续十二个月。其中说明,如果国家层面的政策出现变动,那么要以国家最新调整的政策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