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2026买房必看!28条新政去库存,购房者能省多少?

2026-08-2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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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一份文件, 这份文件是关于《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该措施分别从这几个方面提出相应条数的措施, 一方面是加强用地管理之举, 采取28条措施中的多条, 一方面是支持住房消费之举, 采取其中不少条, 一方面是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之举, 采取多条, 也在进行优化预(销)售管理之举, 采取一些条, 还在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之举, 采取多条, 更有强化要素保障之举, 采取一些条, 另外还包括其他方面之举, 采取多条, 等等, 多措之间并行从而促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强用地管理方面

要提出对商品住宅用地供应进行合理调控, 针对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时长超36个月的那些县(市)区, 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处于商品住宅库存去化周期在18个月(不把它算在内)至36个月这段区间之内的县(市)区, 依据“盘活了多少、便供应多少”这样的原则, 来认定清楚新增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面积;与此同时要合理地处置那些闲置的存量土地, 针对在2024年3月31日之前就已经供应了、到现在还没有进行开发或者已经开工但却没有竣工的房地产用地, 借助鼓励企业去优化开发、助力市场实现流通转让、支持政府进行收回收购等各种方式来妥善地处置。

支持住房消费方面

提出要落实国家有关工作部署, 取消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标准, 调整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 此前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被废除, 最低首付款比例全行统一调整至15%;积极着手推行“以旧换新”, 支持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并要求银行建立涵盖住房“以旧换新”全部环节的合作机制。

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方面

着力加大力度推进以购代建这个举措以及房票安置;运用利用举措把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凭借另一种利用方式, 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去发展楼宇经济, 开拓拓展行为去扩展工业发展空间, 实施从事动作去发展托育和养老服务, 开展推进行为来大力发展新产业, 新兴呈现样貌, 开启推开现象去发展新商业;借助利用做法把存量非住宅商品房拿来满足各类用房需求;积极鼓励带有促进性质去发展公寓式酒店以及服务型公寓。

优化预(销)售管理方面

对于商品住房预(销)售方案管理提出优化举措, 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取按套内面积或者按套计价方式销售商品住房工作有序开展, 推行商品住宅以及车位同步预售, 支持公寓式酒店与服务型公寓面向外部进行销售, 推进现房销售工作有序进行, 选取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始现房销售试点工作。

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方面

着眼于“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目标, 开展“好房子”技术指南的研究制定工作, 以此进行引导, 让房地产开发企业踊跃打造“好房子”样板, 进而推进“好房子”建设之举;为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办公用房依规依程序转变为住宅用作人才房提供支持;推动住宅设计跟配套设施二者共同有所提升, 以此满足多孩家庭以及对“一老一小”住房需求;推进康养和地产业一起融合发展, 来满足旅居康养群体的住房需求;引入专业化文旅企业去对旅游和地产资源进一步实施整合, 使得文旅和房地产达成深沉融合。

强化要素保障方面

项目开工建设要赶快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 于满足技术审查要求的状况下, 能够向属地的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去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建筑计容规则要加以优化, 对于那些不对外售卖且不办理权属登记的, 依靠架空层设置的供全体业主共同拥有的配套服务设施, 是不计入容积率范畴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要促使其常态化运作, 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朝着扩大范围且增进效果的方向发展, 加大对“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的力度;要构建起一份“线上、线下”双向的营销宣传矩阵, 借助线上的自媒体平台, 打造出一个线下的昆明市房地产主播孵化基地。

《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全文如下

↓↓↓

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切实依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安排以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严格把控增量, 精心优化存量, 努力提升质量, 从而更优地满足刚性与改善性住房需求, 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且健康地发展, 全力构建房地产发展全新模式, 结合昆明市实际状况, 提出以下相关措施。

一、加强用地管理

(一)按要求合理调控商品住宅用地供给, 落实自然资源部有关合理把控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的工作安排, 依靠商品住宅库存消耗周期来分类调控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给, 商品住宅库存消耗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 停止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给, 商品住宅库存消耗周期处于18个月(不含)至36个月之间的县(市)区, 依照“盘活多少、供应多少”的准则, 确定新增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面积。

(二)适当地处理闲置已有的土地, 对于在明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前就已供应、现今还没有进行开发或者已经开工但尚未竣工的房地产用地, 藉由激励企业优化自身开发、推动市场进行流通转让、给予政府以支持其收回收购等途径来适当地处置, 包括房产的地方。对于已然出让可是还没有开始建设的非住宅商品房用地, 准许按照规定转型用于国家所支持的诸如新兴、养老、文化、体育等产业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支持把政府收回、收购的闲置已有的土地调整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或者产业的发展。

二、支持住房消费

(三)将住房分类标准予以取消, 把国家有关工作部署进行落实, 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标准予以取消, 国家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等配套政策加以落实。

(四)改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 对于运用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来购置住房的居民家庭而言, 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对首套、二套住房加以区分, 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转变为15%。

(五)踊跃推行“以旧换新”, 支持行业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银行构建住房“以旧换新”的全链条合作机制, 借助中介机构提升经纪服务, 凭借房地产开发企业优化交易流程, 通过金融机构创新特色金融产品等举措, 降低置换成本, 推动住房“以旧换新”。

三、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

昆明市政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_昆明取消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标准_昆明 房产政策

(六)加大力度推进以购代建以及房票安置这项工作。在实施城中村改造的时候进行了安置征迁居民的相关操作, 并且在城市危旧房改造进程里也存在关于安置征迁居民方面的种种情况, 针对这些状况时, 鼓励采用以购代建加上发放房票这样的安置方式, 从而加快解决群众所面临的征拆安置对应问题。

(七)把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来利用,按照“以需定购、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由国有企业展开收购, 收购的是以已建成的存量商品房, 将其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者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充分利用全市范围内那些符合条件的闲置住房对保障性住房予以筹集。

(八)借助存量商业办公用房来发展楼宇经济, 促使那有条件且有能力的市属、区属国有企业, 依照市场化的准则, 实施收购或者长租存量商业办公用房的举动, 将其进行改建以及改造, 转变为创投空间、联合办公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青年驿站等新型楼宇业态, 在改建后楼宇的运营主体, 于协商的基础之上, 按照市场化原则, 为实体经营的承租户确定租金价格。

(九)借助存量商业办公用房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 在满足安全、环保、规划、设计等条件的情形下, 支持把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进行改建或者改造, 用以发展科技含量高、经济密度大、竞争能力强的先进制造业以及生产性服务业, 符合《昆明市推进高层工业楼宇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昆政办〔2024〕6号)所规定条件的, 能够享受相关政策的支持。

(十)以存量商业办公用房来发展托育服务, 鼓励各类主体借助存量商业办公用房, 接着引入备案的托育机构为周边居住、办公的人员供给嵌入式普惠托育服务, 进而增加社区托育服务设施的供给, 对于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下、处在建筑物一层的小微型托育服务设施, 能够因地制宜地优化消防审验手续的办理, 对于承受房产用于托育服务的情形,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 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免征契税。给社区供给托育服务的机构, 其自有房产, 或者是凭借承租、无偿使用等形式获取, 且用于供给社区托育服务的房产, 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 免征房产税。符合利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进行改建, 进而用于托育服务这一情况的, 依据《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2022〕28号), 以及《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发〔2023〕20号)相关要求, 对托位建设补助予以落实。

(十一)凭借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去满足各类用房的需求, 涵盖政府行政事业单位、社区公共服务机构以及自律性组织, 这些主体需增添非住宅商品房用于公共事业、经营活动等, 并且优先在存量商业办公用房里进行购买或者租赁。

(十二)拥护对存量商业办公用房予以改造从而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借助存量商业办公用房所兴办的养老服务设施, 符合相应条件的依照相关标准给予补贴, 对于承受房产用以养老服务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免征契税, 对于给社区提供养老服务处于自有状态或者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形式取得并用来供给社区养老服务的房产, 此房产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纳税人免征房产税, 养老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气, 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来执行。

(十三)借助存量商业办公用房来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 这是得到支持的。各类主体在不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用途以及使用权人进行变更的情形下, 可对于存量商业办公用房开展改建改造行为、节能改造行为、增配设施行为, 以此用来发展文化创意、体育健身、旅游休闲、新消费场景等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多个行业主管部门依据规定积极予以支持, 构建起优先集中审批机制, 提供建设、消防、环保等一站式审批服务。

(十四)勉励推进公寓式酒店以及服务型公寓的发展, 于契合结构安全、消防要求的情形下, 产权所属单位能够谋求把存量商业办公用房转变为酒店功能, 进而塑造公寓式酒店, 激励运营企业以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式经营服务型公寓, 自功能改造、空间设计、生活配套等诸多方面给予“酒店式”运营服务。

四、优化预(销)售管理

(十五)对商品住房预(销)售方案管理予以优化, 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地确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有序地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选取按套内面积亦或按套作为计价方式来销售商品住房。

(十六)实行商品住宅与车位一同预售, 当房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住宅之际, 倘若住宅楼栋符合预售许可条 件, 那么能够依照预测绘报告给定的机动车停车位面积, 同步预售相应比例的地下机动车停车位。

(十七)支持那种被称作公寓式酒店以及服务型公寓的房产对外售卖, 公寓式酒店, 还有那些服务型公寓, 能够开展产权分割之后的售卖行为。

(十八)推进现房销售, 做到有力且有序, 选取有条件的县(市)、区来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工作, 引导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去进行现房销售, 鼓励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升现房销售项目开发贷额度, 延长开发贷期限, 降低开发贷利率, 对现房销售项目购房业主的按揭贷款优先予以受理, 优先进行审批。

五、提升房地产开发品质

(十九)着手于向促使住房迈向优质化进展, 依循围绕着“安全、让人住着舒坦、契合绿色建设标准、具备智能化特征”这些方向所设定的目标, 去开展研讨然后拟定出关于“好房子”的技术引导攻略, 引领房产开发营企业踊跃地塑造“好房子”的示范典范模样, 进而带动商品住宅朝着高品质供应的方向发展。

(二十)存量之商业办公用房转化为住宅用作人才房获支持, 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且去化困难之商业办公用房, 在满足消防、结构安全、日照、公共服务设施承载力等前提条件之下, 经论证可行后可依规依程序调整为住宅用作人才房, 完善社区文化体育、休闲娱乐、共享空间等公共设施以及智能化服务, 以满足青年人群对于社交娱乐、就业创业等多元化需求。

(二十一)通过一些举措来致力于达成住宅设计以及配套设施这两方面的双双提升, 专门周到对待三代家庭, 还有适合低龄儿童和老龄年长者诸般因素, 针对户型构思、功能架构提出的那些要求, 从而去优化住宅套型的设计, 另外还要把工程项目周边的教育、交通、用以社区居民的医疗等方面的配套设施建设给完善好, 提升居住的质量水准以及区域拥有的价值。

(二十二)推动康养同房地产业朝着融合方向发展, 针对旅居康养这一群体, 关注其对于自然环境方面的需求, 留意其对于生活配套的需求, 重视其对于医疗养生的需求, 进而引入质量优良的医疗机构, 引入养老机构, 引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以此来供给具备高品质的社区服务。

(二十三)利于旅居同房地产业彼此促进共同进步, 关联“旅居云南”工作, 充分施展昆明作为的自然资源天赋以及文化旅游资源长处, 引领市场主体去开发康养、度假、避寒避暑这般的旅居型房地产项目, 引入专业化文旅企业对旅游和地产资源做进一步整合, 推动文旅和地产深度交融。

六、强化要素保障

(二十四)加快项目启动展开建设进程。房地产开发企业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后, 在达成技术审查条件的基础情况下, 便可朝着属地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去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此来支持房地产项目能够迅速开工、尽快开启建设。

(二十五)对在优化住宅建筑计容规范方面, 针对那些既不对外售卖, 同时也不办理权属登记的, 并且是依托着架空层而构建的, 诸如健身房、游泳池以及公共会客室等着为全体业主所共同拥有的配套服务设施, 是不会被计入到容积率之中的。

(二十六)对房地产融资协调工作加大力度, 促使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能够常态化运行, 依照应进尽进、应贷尽贷、能贷快贷的原则, 把有融资需求的合规项目归入“白名单”, 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白名单”实现扩围增效, 加大对“白名单”项目的贷款投放力度。

(二十七)打造“线上、线下”营销宣传架构, 面向省外、市外、本市各异购房群体需求, 强化分类宣传营销力度, 与商务、文旅、投促等部门一同展开“+地产”系列营销宣传活动, 借助线上自媒体平台, 创建线下昆明市房地产主播孵化基地。

七、其他

(二十八)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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