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微信公众号济宁住房公积金来讲山东省济宁市政府新闻办把9月7日当作时间节点组织召开了新政策新措施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来进而介绍济宁市围绕住房公积金使用进行优化的相关政策 。
9月1日起,为能更优满足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为缓解资金压力,用来提高对职工租房或者购房保障能力,济宁市住房公积金政策针对提取条件,针对提取额度等方面,作出了优化。
此次政策调整,将《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济住字〔2021〕38号)予以废止,依据原政策规定,缴存职工若要办理购房或者偿还贷款提取业务,中心要对职工名下房屋套数进行审核,实施了“保一限二禁三”的差别化提取政策,该政策被废止,能更好地满足职工购买改善性住房的需求。
本次政策有着部分提取业务提取条件的放宽之举,职工倘若于济宁市行政区域外面向购房行为作出实施或者针对购房贷款本息开展偿还操作继而提请住房公积金提取这一申请,购房地受限情形不存在了,职工要是对商业住房贷款予以提前偿还以及对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进行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都能够去做,职工要是凭借自有资金按月或者提前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是可以提交的。
新政对部分提取情形的提取额度予以了增加,职工要是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去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若申请时点是在取得有效凭证一年之内的,那么能够提取其申请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要是超过一年的话,就能够提取其有效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要是已申请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之后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合计缴存余额不能低于计算可贷额度时必须留存的金额。

此次政策,加大了,对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支持力度。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及青年人,符合无房职工租房自住提取条件的,会进行按月提取,提取的是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新市民,指的是未获得济宁市户籍,或者获得济宁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指的是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职工。
此次政策将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人员的范围予以了扩大,清晰明确了城镇老旧小区居民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本人和配偶,以及双方父母自住住房的加装电梯改造,按规定可以分别提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产权人亲自进行、配偶和子女开展实施。在此之中,子女那里还涵盖当中包含子女配偶。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取消了本市户籍限制,取消了工作所在地限制,明确了借款申请人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购房,借款申请人向济宁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时,不再要求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户籍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不再要求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工作所在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管理科科长闫雪梅指出,本次调整,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原有政策指淮海经济区、鲁南经济圈区域里边的缴存职工,申请贷款时,无须具备济宁市户籍,用不着在济宁市工作地,将范围扩大到了全国。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外其他城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申请人,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这个过程中向济宁公积金中心申请异地贷款时,不再要求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其中一方户籍或者工作所在地在济宁市行政区域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