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约谈房企 规范市场秩序解读销售政策法规

2025-07-2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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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市、区房屋管理部门以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召集了本市主要房地产经纪机构、销售代理公司及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会谈。会议强调,各房地产经营主体需坚定不移地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家和本市出台的房地产调控措施。详情请参阅下方内容。

为执行《关于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旨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的管理,依据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与执法协作机制的规定,2月1日,市及各区房屋管理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刑侦支队共同对本市内主要房地产中介机构、销售代理企业以及具有代表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集中约谈。

与会单位对房地产销售相关法规进行了详细阐释,并公布了近期在房地产领域查处的违规违法行为及处理结果。

会议强调,房地产行业的各个经营实体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居住为主,严禁投机炒房”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及本市的相关法律和法规,切实有效地落实国家和本市制定的房地产调控措施。

上海市房地产市场规范_上海房产代理人电话_房地产调控政策解读

在运营活动中,各房地产中介机构需持续提升对基层员工的管理力度,严禁引导、唆使、协助房屋买卖双方违反或绕过房地产调控措施、违反税收征收及金融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散播房价上涨、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虚假信息;严禁介入经营性贷款、首付贷款、消费贷款等违法的房地产金融业务;未经当事人明确同意或请求,不得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途径发送房地产广告,推销房产;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上市时,不得以承诺“确保摇中”、“确保购得”等手段收取所谓的“茶水费”、“关系费”;务必妥善管理所运营的互联网房产信息平台或门店展示窗口,确保发布房源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必须切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对未获批准的房地产项目进行预售或销售价格的宣传;必须重视对微信公众号合作发布信息的管理,通过微信公众号及其建立的购房交流群发布项目信息时,必须严格遵循房地产广告发布的相关规定;严禁人为制造或编造项目热销的虚假信息;严禁以认购金或资金证明等名义变相提高购房者的首付款要求;必须强化项目销售管理,杜绝虚假宣传和价外加价等违法行为;样板房内不得存在违法搭建或占用公共区域装修等违规行为。

各相关部门将增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行政管理及执法强度,借助媒体曝光、信用制裁、行政处分、案件移交等多种手段,综合施策,不断整治和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的秩序,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与持续的健康增长。

资料:市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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