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多项举措遏制非理性拿地

2025-06-2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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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3月3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联合其他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的通知》,该通知强调了对住宅用地供应管理的加强,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住宅用地的供应计划以及现有住宅用地的相关信息。此外,通知还提出要增强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充足供应,并对租赁住房用地制定了专门的计划。强化各区域的责任担当,具体化地价调控的目标值,科学规划土地出让的具体策略,确保市场预期的稳定性,严格避免过高的溢价现象,果断阻止非理性的土地购置行为。

通知明确指出,需进一步优化房价与地价的协同调整机制。在此联动机制之下,对于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将实施价格限制与竞价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通知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的价格备案程序。各区域需切实履行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中的主要责任,引导开发企业制定合理的价格,对于定价过高的项目,必须果断进行调整。

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执行《关于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文件精神,旨在强化对土地及商品住宅市场的监管,致力于稳定土地价格、住宅价格和公众预期,保障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特此就相关事宜发出如下通知:

加强住宅用地的供应管控,确保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现有住宅用地信息的及时公开。增强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量,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得到充分保障,并单独制定租赁住房用地的供应计划。压实各区在主体责任上的执行力度,明确地价调控的具体目标,科学制定土地出让的具体方案,以稳定市场预期,严控高价溢价现象,坚决防止非理性土地购置行为。

二、进一步优化和加强房价与地价之间的联动机制。在此基础上,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实施价格限制和竞价制度。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拍卖之前,竞买者必须签订一份承诺书,声明已了解所出让地块的房价联动查询结果,并承诺将进行理性竞价。该承诺书将成为土地出让合同的一部分。对于那些采取非理性竞价的机构,我们将由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相关部门共同进行约谈并发出警示,并在之后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金融信贷活动、税收征管以及房屋销售环节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

三、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实施严格管理。各区域需切实履行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的主体责任,引导开发商合理制定房价,对于定价过高的项目,必须坚决进行调整。市房管部门需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的复核工作,坚决避免上市销售项目的备案价格过高。

商品住宅用地出让限价竞价_上海房产调控政策回顾_上海市住宅用地供应管理

四、商品住房交易管理需得到加强。需进一步对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进行优化,并扩大其数据应用领域。同时,需加强不同部门间的信息交流,运用大数据筛查和专项检查等手段,增强税收征管、购房资金审查以及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五、需进一步强化对房地产中介的管控。持续对房地产中介的经营活动进行整顿和规范,重点强化对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的管理。对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的发布行为进行规范,严格对房源进行核查,未经验核的房源信息不得对外公布。对于诱导虚高价格挂牌、恶意炒作房价、趁机炒作、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将严肃进行查处。

六、对企业的商品住房购置实施严格管理。全面贯彻有关规范企业购置商品住房(涵盖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的相关政策,对企业在购置商品住房后再次进行交易的时间限制进行严格审查。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阶段,居民的选房购房权利应优先于企业。

七、执行住房限售规定。对于依据优先购房政策购置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待购房合同在网上完成登记并备案满五年之后,方允许进行转售。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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