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了房产新政,规定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 35%,同时对于二套房,实行认购又认贷的政策。
11 月 28 日,市住建委进行了相关工作。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也参与其中。上海银监局同样参与了。他们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此通知的目的是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
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后,《通知》规定了对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以下要求:
2016 年 11 月 29 日开始,居民家庭要是购买首套住房,也就是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并且没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者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能低于 35%。
本市居民家庭若已拥有 1 套住房,或者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包含商业性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在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时,若购买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50%;若购买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 70%。
应从严确定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将会加强监督检查。同时,上海银监局已与规土部门一起深入核查了部分土地拍卖的竞得资金来源。目前,上海银监局正在对那些被查实存在资金违规进入土地交易市场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后续,上海银监局还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土地交易资金来源的核查工作。
同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把《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通知》印发了出来。
并且,已停止向已有两次公积金贷款记录的职工家庭再发放贷款。
一是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借款人以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确定贷款额度的倍数从 40 倍下降到 30 倍;二是体现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性,严格执行住建部还款能力的计算比例调减为每月还本额占工资基数不超过 40%;三是体现公积金制度的风险可控性,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认定标准的口径进行了规定。
本市将会加大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力度。同时,要保证在 2016 年,商品住房用地的供应比上一年有所增加。强化商品房预销售行为的管理,对房地产企业和从业人员加强监管。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的行为,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炒作房价的行为,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虚假广告的行为,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诱骗消费者交易的行为,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编制谣言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散布不实信息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对这些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社会专业机构扩大代理经租业务规模。要切实落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以此来规范住房租赁行为,稳定住房租赁关系,进而保障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市会持续秉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住房市场体系,持续对“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进行完善。依照国家有关住房限购、限贷的要求,持续严格落实“沪九条”“沪六条”规定,强化市场调控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把考核制度落实到位,以保证各项调控政策都能执行到位,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地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