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即不动产(如土地、房屋等)产权转移过程中,依据双方所订立的合同,按不动产估值的一定比率,对新业主(即产权接收者)征收的一种单次性税费。
1950年,政务院颁布了《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7月7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到了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并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一、关于契税
1、纳税义务人
在我国境内进行土地、房屋权属的转移,涉及的单位与个人,需缴纳的税率。
2、税率
该幅度介于3%至5%之间。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在此范围内,依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适用的税率,并需向财政部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进行相应的备案。例如,北京市和上海市等地区设定的契税税率为3%;而山西省与湖北省等则定为4%;黑龙江省的契税适用税率则为5%,针对居民个人购买住宅房屋的契税税率为3%。
3、征税范围
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手,涵盖出售、赠予及互换(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房屋的交易(诸如以土地、房屋所有权作为债务抵偿或实物交换房屋等情况,均视为房屋交易);房屋的赠予(通过获奖方式获得房屋所有权的,需按规定缴纳契税)。
二、常见问题
1、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契税税率是多少 ?
对于个人购置家庭唯一住宅(家庭成员涵盖购房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等),若房屋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将按照1%的税率缴纳契税;若房屋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则需按照1.5%的税率缴纳契税。
2、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税率是多少 ?
个人购置家庭中的第二套住宅,若其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将按照1%的税率缴纳契税;而若面积超过140平方米,则需按照2%的税率缴纳契税。
家庭第二套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第二套住房。
3、契税应该什么时候申报缴纳?

《契税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在完成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必须进行契税的申报与缴纳。
第十一条进一步规定,纳税人在完成纳税手续后,税务机关需出具契税缴纳证明。在纳税人进行土地或房屋权属登记时,不动产登记部门需核实契税缴纳证明、减免税证明或相关资料。若纳税人未按规定缴纳契税,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不予办理土地或房屋权属登记手续。
在购置带有精装修的住宅时,该房产的售价中包含的装修成本是否应当纳入契税的计算基础?
《契税法》第四条明确规定,房屋买卖过程中涉及的契税计算,其依据是房屋权属转移合同中约定的成交金额,这一金额涵盖了应支付的货币、实物以及其他经济利益所对应的费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贯彻实施契税法若干事项执行口径的公告》(编号2021年第23号)中,第二条第七款对相关规定进行了细化,指出购买已装修房屋的纳税人,需将房屋装修的费用一并纳入其应支付的总房价款之中。
5、公司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契税?
在股权或股份的转让过程中,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接手公司的股权或股份,公司的土地和房屋所有权并不会随之变更,因此不会产生契税的征收。
6、事业单位改制是否缴纳契税?
事业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进行转制为商业实体,其原有投资者在转制过程中继续保留,且在转制后的企业中持股比例超过一半,此类企业在继承原事业单位的土地和房产所有权时,将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
哪些情况出现后,纳税人在缴纳契税之后,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退税申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十二条及第五十二号主席令的规定,在完成土地与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之前,若权属转移合同或其性质凭证未能生效、无效、被取消或解除,纳税人有权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已缴税款的申请,税务机关则必须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执行契税法相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第五条第四款内容,若纳税人在缴纳契税之后遇到以下情况之一,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退税申请:
由于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土地及房屋的所有权变动失效、被取消或终止,并且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已变回原权利人名下。
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与交付过程中,若出现容积率调整或实际交付面积不足合同中约定的情形,应退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在交付新建商品房的过程中,若实际交付的面积低于合同中约定的面积,则必须退还相应的房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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