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局发声:网传契税优惠政策纯属谣言!

近日,有媒体援引网络传言,称7月8日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我市税务机关将实施新的契税优惠政策。对此,市地税局澄清称,网络传言不实,我市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实施房地产交易契税优惠政策。7月8日,我市税务机关正式上线税务总局金税三期系统,该系统是对原有操作系统的优化,方便窗口工作人员操作,提高服务效率,不会影响税收政策的落实。



二手房交易税务指南
个人为其家庭购买唯一住房
1.适用范围:个人购买属于购买者家庭唯一住房①②。
注: 1. 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若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则视为两个家庭。
注② 家庭唯一住所以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居住家庭原住房信息的书面查询结果为准。
2.需办理的涉税手续:个人房产税免税认定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买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本市外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买住房,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本市凡购买新建住房的,应当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房产税免税手续。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应纳税款。
具体政策请参阅《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解读》。
3.当场缴纳税款:契税、印花税
1.契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征收契税。计算契税的交易价格不含增值税。
2、印花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每件应缴纳印花税5元。
四、需提交的文件:
1.房地产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一手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交接条件的,还需提供合同附件中的房屋交接书);
2.购房发票(查验原件,个人销售二手房,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购买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出生证明;港澳台同胞提供回乡证、旅行证、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身份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注③未成年人需提供载有其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4、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或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上海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台湾居民居留签注、港澳居民上海暂住证等);
5、购买人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
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以下信息:
6、申请纳入无住房同住者的,提供无住房同住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住房合住者的纳入申请,应当由合住者本人提出,委托他人提出的,受托人应当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
七、纳税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时,可以由交易各方各自指定一名交易当事人,由该交易当事人提交所有交易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进行验收,无需所有交易当事人都到场办理税务处理。
交易方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受托人应当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及办理税务所需的其他材料。受托人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文书但无法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可以提供与公证委托文书所列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纳税人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的,应当提供反映有关情况的其他资料。
5.常见问题:
个人住房免征房产税认定流程。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需资料后取得《原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并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住房情况。税务机关将根据买受人家庭情况和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本市买受人住房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审核确定新购住房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并根据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买受人。交易双方须持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件和契税申报办理证明,向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法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为家庭购买第二套或以上住房的个人
1.适用范围:个人购买本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①。
注: 1. 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若父母与成年子女共同购房,则视为两个家庭。
注②家庭住房套数根据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居民原始住房信息的书面查询结果确定。
2.需办理的涉税手续:个人房产税免税认定
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包括新购买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本市外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买住房,均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本市凡购买新建住房的,应当在办理房地产登记前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房产税免税手续。
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31日前缴清当年应纳税款。
具体政策信息请参阅《个人房产税政策解读》(个人房产税宣传材料(四))。
3.当场缴纳税款:契税、印花税
1.契税。个人为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应按应税价格的3%缴纳契税。计算契税的交易价格不包括增值税。
2、印花税:个人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每件应缴纳印花税5元。
四、需提交的文件:
1.房地产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一手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交接条件的,还需提供合同附件中的房屋交接书);
2.购房发票(查验原件,个人销售二手房,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购买人及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出生证明;港澳台同胞提供回乡证、旅行证、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身份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注③未成年人需提供载有其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
4、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户籍(或居住)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上海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证、台湾居民居留签注、港澳居民上海暂住证等);
5、购买者及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
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供以下信息:
6、申请纳入无住房同住者的,提供无住房同住者及其家庭成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无住房合住者的纳入申请,应当由合住者本人提出,委托他人提出的,受托人应当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
七、纳税人办理房地产交易涉税事项时,可以由交易各方各自指定一名交易当事人,由该交易当事人提交所有交易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他必要的申报材料接受办理,无需所有交易当事人都到场办理税务处理。
交易方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的,受托人应当提供委托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无需公证)及办理税务所需的其他材料。受托人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文书但无法提供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的,可以提供与公证委托文书所列内容相符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8.纳税人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向税务机关说明的,应当提供反映有关情况的其他资料。
5.常见问题:
个人住房免征房产税认定流程。买受人办理不动产登记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需材料后取得《原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并向房屋状况信息部门查询原住房情况。税务机关将根据买受人家庭情况和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出具的本市买受人住房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审核确定新购住房是否应当缴纳房产税,并根据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将认定结果书面告知买受人。交易双方须持税务机关出具的认定结果文件和契税申报办理证明,向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无法提供的,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