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契税法实施,契税税率真的如网传会涨吗?

2025-05-0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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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崔子润

近期,众多网络声音指出,《契税法》第三条规定的税率介于3%至5%之间,这一幅度较上海目前执行的1%或1.5%的税率要高,税率提升的议题因此引发广泛讨论。那么,真相究竟如何呢?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从税务部门获得消息,自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正式生效,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被废除,我国在法定税收原则方面的实施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契税法》所确立的税率与先前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简称《暂行条例》)中规定的税率一致,均为3%至5%之间。据此,在立法之后,契税的税率并未发生任何变动。同时,《契税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需在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并需提交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决策,之后还需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进行备案。

// 法定税率并未改变 //

《契税法》沿袭了《暂行条例》所设定的3%至5%的税率区间。近期,上海市财政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共同发布的《关于本市契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中,对“本市契税的适用税率”进行了明确规定,即为3%。这表明,上海市的契税适用税率与《暂行条例》实施期间保持一致,没有进行上调。

为何在以往购房过程中,众多人士所缴纳的契税比率仅为1%或1.5%?相较之下,3%的税率是否显得有所提升?税务领域的专家明确表示,1%和1.5%的税率实际上属于优惠范畴。2016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共同出台《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对于个人购置的属于家庭首套住房(涵盖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若房屋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则可享受1%的契税税率优惠;若房屋面积超过90平方米,则可享受1.5%的契税税率优惠。也就是说,1%或1.5%的契税税率属于税收优惠政策。

// 契税优惠政策延续 //

2016年,依照相关法规,我国全面推行了1%至2%的契税减免税率。民众对此存有疑虑,担忧《契税法》实施后,该优惠政策是否还能延续。8月30日,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契税法实施后相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其中明确指出,自9月1日起,《契税法》正式实施后,1%至2%的契税减免税率仍将得以保留并继续执行。

具体而言,上海实施的优惠政策包括:针对个人购置家庭首套住房,将延续1%或1.5%的契税优惠税率。对于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住宅,契税将按照1%的税率征收;而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住宅,则按照1.5%的税率征收契税。至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契税的缴纳将按照计税价格的3%来计算。

// 优惠对象有所扩大 //

《契税法》在原有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新增了对某些非营利组织免征契税的规定。此外,该法还规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土地或房屋权属的变更,以及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方式获得土地或房屋权属,均可享受免缴契税的待遇。

具体而言,个人在购置首套住房时仍可享受较低的契税税率。此外,还有部分居民即便不在购买首套房的范畴内,也能继续获得免征或优惠的契税待遇。例如,《公告》中明确指出,离婚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涉及土地或房屋权属变更的,将免予缴纳契税;同时,城镇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首次购买公有住房时,同样可以免除契税。

截至目前,我国拥有18种不同的税种,其中契税便是其中已正式立法的一种。伴随着契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立法进程,我国税收法治化的原则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落实。

原文: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本市契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

沪财发〔2021〕4号

各区财政管理部门、上海市各区国家税务局,市财政监督检查机构,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各分局、各稽查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三条及第七条内容,经市政府向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提出申请,并经会议表决通过,特此就本市契税相关事宜予以通告。

一、本市契税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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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符合《契税法》第七条所列条件,将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免征或降低契税。

一旦土地或房屋获得本市区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进行征收、征用或拆迁,若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当事人,其成交价格中涉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定的补偿额度以内部分,将享受免税优惠;而对于超出该补偿标准的部分,则需依照规定缴纳契税。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市住房损毁,需重新承担房屋产权的人,将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

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1年8月19日

== 解读 ==

关于《关于本市契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的解读

一、契税的纳税人包括哪些?

契税的征收对象涵盖了在我国境内进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的单位与个人。

二、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标准是怎样的?

《通知》规定,本市契税的税率与现行政策保持一致,并具体指出适用的税率为3%。

三、契税的征税范围有哪些?

契税的征缴对象涵盖以下几类情况: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与转手,住宅的买卖、赠予或交换,还有通过作价投资(如入股)、债务清偿、资产划拨、奖励等形式进行的土地和房屋权属的转移。

四、契税的税收减免规定有哪些?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六条规定的免税条款之外,《通知》针对以下几种情况明确了税收减免政策:一是对于经本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批准征收、征用或拆迁土地、房屋后,再次承担土地、房屋权属的,对其成交价格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的补偿额度,实施免税优惠;对于补偿额度以外的部分,则依照规定征收契税;二是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市住房灭失,重新承担住房权属的,可免缴契税。

五、《通知》从何时开始执行?

答:本《通知》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青年报·青春上海见习记者 崔子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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