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官宣大动作!多城出台楼市新政→
中国财经报公众号2024.01.2509:49
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外传达的消息来看, 在1月24日这一天, 重庆陆陆续续发布了相关重磅政策, 其中包括《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以及《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重庆房地产新政:房产税应缴税额7折
免税面积提升至180平方米
根据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解读,上述有关政策的重点内容如下:
重点一:房产税应缴税额7折
计税价值针对应税住房而言, 是房产交易价。在条件成熟的那个时候, 会把房产评估值当作计税依据。
独栋商品住宅一旦被纳入应税范围, 高档住房同样这般, 像是没有新的规定, 不管有没有出现产权变动, 都属于纳税对象, 它的计税交易价不会再变动, 适用的税率也不会再变动。
从2024年1月1日开始, 把我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 从“房产交易价”变更为“房产交易价的70%”。
应纳税额的计算式子被调整成这样: 应纳税额等于应税建筑面积, 乘以建筑面积交易单价, 再乘以百分之七十, 最后乘以税率, 这里面, 应税建筑面积指的是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 扣除免税面积之后得到的面积。
案例1: 重庆市民王某, 持有在两江新区所购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 此住宅于2018年购入, 当年就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它建筑面积为200平方米, 交易价格是320万元, 原税率为0.5%。政策调整前后, 王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情况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
等于, 二百减去一百八十的差, 乘以, 三百二十万除以二百的商, 乘以, 百分之七十, 乘以, 百分之零点五, 结果等于, 一千一百二十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

等于, 二百减去一百, 乘上, 三百二十万除以二百, 再乘上百分之零点五, 结果是, 八千元。
重点二:三档税率统一为一档
面积为独栋商品住宅且属于高档住房的, 其建筑面积的交易单价, 若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的3倍以下, 那么这种住房的税率是0.5% , 若交易单价在3倍(含这个3倍)至4倍之间, 税率变为1%, 要是交易单价在4倍(含4倍)以上, 税率则为1.2%。
不一样交易价格范围的独栋商品住宅以及高档住房所对应执行的0.5%、1%、1.2%这三档税率要做出调整, 变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 被作出改变。
重点三:家庭免税面积调整为180平方米
首先, 对于在本办法施行前就已拥有独栋商品住宅的那样一些纳税人而言, 其免税面积是180平方米;其次, 针对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以及高档住房来讲, 这类纳税人的免税面积是100平方米。然后, 如果纳税人家庭乃是拥有多套新购应税住房的情况, 那么按照时间先后排列的顺序, 会针对先购买的应税住房去计算扣除免税面积。
将试点开始以来, 新购买的独栋商品住宅的家庭, 免税面积从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将试点开始以来, 新购买高档住房的家庭, 免税面积从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
案例1: 重庆市民张某, 持有一套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 此住宅是在2017年于九龙坡区购买的, 当年就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 其建筑面积为170平方米, 交易价格是323万元, 原税率为0.5%。政策调整前后, 张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情况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
等于, 一百七十减去一百的差, 乘以, 三百二十三万除以一百七十的商, 再乘以, 百分之零点五, 结果是六千六百五十元。
重点四:中心城区推出“换新购”服务
开展“换新购”服务, 组织房地产企业去提供商品住房“放心买”的交易服务, 中介机构提供二手住房“优先卖”的交易服务, 支持“以小换大”, 支持“以旧换新”。
重点五:延续实施退税优惠
2022年10月1日起, 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在此期间内, 对于那些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 并且是在现住房出售之后, 1年之内, 又在市场上重新购买住房的, 针对其出售现住房时, 已经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 给予退税优惠。
重点六:优化多子女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