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球网综合报道】,8月25日,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与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这六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通知》,其中涵盖调减住房限购、优化住房公积金、优化个人住房信贷以及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等政策,该《通知》自2025年8月26日起施行了。
1. 在调减住房限购政策这件事上,新政明确了一点,那就是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在发生在外环外购房行为时,其购买套数不受限制。2. 具体来说,对于那些符合上海市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而言,这里面涵盖了持有上海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以及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达到1年及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3. 这些符合条件的居民家庭,无论是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还是二手住房,只要处于外环外区域,其购买房屋的套数都不受限制。4. 新政还明确了另一点,即成年单身人士在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时,是按照居民家庭的标准来执行的。
按照上面所讲的规定,具有沪籍的居民家庭以及沪籍成年单身人士,于外环外面购买住房的,套数不受限制;而于外环里面购买住房的,则限购两套房子。那些并非沪籍的居民家庭以及非沪籍成年单身人士,在自购房日期往前数,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达到一年以及一年以上的情况下,于外环外面购买住房套数不受限制;在自购房日期往前数,于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达到三年以及三年以上的情况下,于外环里面限购一套住房。
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时,出台了新政,其一,要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于缴存人购买二星级及以上新建绿色建筑住房的情况而言,住房公积金方面即首套涉及补充时最高贷款额度会往上浮动百分之十五,首套原本最高贷款额度是一百六十万元,提升以后变为一百八十四万元,多子女家庭首套上浮比例还能够叠加计算,从一百九十二万元提到二百一十六万元;二套原本最高贷款额度原本是一百三十万元,提高之后成为一百四十九点五万元。其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购房首付款。对于缴存人而言,若其购买上海市处于新建且预售状态下的商品住房,那么此人能够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提取本人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以此来支付购房的首付款。另外,还有一点是支持住房公积金“又提又贷”这种情况。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缴存人,这种行为并不会对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产生影响。

在此关于优化调整商业性之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的事宜上,新政予以通告,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照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所提要求,以及本机构自身经营情形、客户风险状况等相关因素,于利率定价机制的安排层面,不再对首套住房与二套住房加以区分,进而合理地去确定每一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具体利率水准,标点!
在个人住房房产税相关政策范畴之内,《通知》作出规定,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并非上海市户籍的居民家庭所购置的第一套住房,暂时免除征收房产税;而当这类家庭购买的是第二套以及更多套住房时,在合并起来计算家庭全部住房面积之后,会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面积进行扣除。因个人住房房产税是按年予以征收的,所以从2025年1月1日开始,符合条件的购房者能够享受到本条政策句号。
∆图源: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