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起来看——
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闽建房〔2026〕1号
各设区市住建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将中央以及省委的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全然贯彻落实到位, 把省政府达成2026年一季度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端的政策举措予以落实, 着重致力于稳定房地产市场, 依据城市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策略来控制增量、去除库存、优化供给, 从多个维度去提振住房消费, 从而制定出以下这些措施。
一、优化市场供给
(一)优化土地的供应, 各个设区市应当依照人口结构出现的变化、产业发展所呈现的趋势以及住房供需目前的状况等等, 科学地进行编制并且公布“十五五”城镇住房发展的规划以及年度住房发展的计划。
秉持“以需定供”原则, 去合理制订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借着住房发展计划来做, 要统筹好商品住房以及保障性住房所用土地的需求, 按照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 恰当地把控供地区位、规模还有时序。当中, 福州、厦门、泉州等这三个重点城市依照国家调控的要求去展开。针对其他市、县(市、区)而言,要是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超过24个月, 那就应当暂停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要是处于12(不含)至24个月之间, 那就按照“盘供平衡”的原则来予以供应。
根据控制性具体规划, 于土地出让这一环节, 全面统筹并完善托育、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情况, 依照所确定的规划条件, 对商业、车位等配置比例进行妥善合理地调整。
(二)住房供给要进行提升。各个地方应当动态去对未开工的项目予以掌握, 对于商品住房库存去化周期相对较短的区域而言, 要去对项目进行督促, 使其加快前期工作的进程, 进而推动其能够提前开工。
服务主动往前靠, 对房地产“白名单”融资协调予以深化, 让在建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得以满足, 使在建项目施工进度加快, 促成有效供应。
(三)推动好房子建造工作向前发展。对规划方面的各项条件予以优化, 指引企业从推动户型设计改进、促使规划布局提升、让配套设施得以完善、使数字家庭技术应用更普遍的领域, 去建造具备安全特征、拥有舒适特质、呈现绿色性状、展现智慧特性的好房子。
激励各个地方, 于核心区域之中, 挑选配套资源完备的优质项目, 最先推行商品住房全装修交付, 去推广菜单式装修, 以此满足居民多样化、以及个性化的居住需要。
激励各地于新受让土地的商品住宅项目当中, 优先挑选现房售卖;持续施行预售的情形下, 落实项目所属公司的主体责任, 进一步对预售资金进行规范监管, 以此维护作为购房人的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支持住房消费
(四)各地要推进政策落实, 全面落实已出台的有效政策, 适时优化共有产权实施细则, 积极谋划房票接续项目, 高库存县(市、区)要加快实施房票安置、“共有产权”购房等政策, 鼓励各地探索收购存量商品房, 促进库存去化。
(五)实施购房补贴举措, 支持各地鉴于本地区经济层面以及房地产发展状况, 阶段性施行诸如普惠性购房补贴、针对多孩家庭的补贴、商办用房补贴等补助性政策, 拓宽人才认定范畴, 支持不同层次各类人才借助购房补贴、贷款贴息等途径来满足住房所需。
(六)促使进行促销活动, 激励各地方促使房地产企业以及行业协会积极做线上线下房展促销活动, 在如同春节、元宵这般之时的返乡季, 与民俗文化活动相结合, 对准返乡群体展开专项购房推介。深入推进“两岸融合”, 扶持面向在闽台商台企开展团购促销活动。
(七)优化对于住房套数的认定, 支持各个地方去落实调控方面的自主权, 对家庭住房套数认定的标准予以优化。
在本地, 对于多孩家庭若要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来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 只要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那么就会按照首套房利率来执行。
三、深化住房“以旧换新”

(八)激励“卖旧换新型”行为, 整体性贯彻推行个人售卖房屋时的增值税以及换购房屋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还等各类优惠政策。
激励各个地方构建商品住房“卖旧换新”的平台, 去支持房地产经纪机构, 以及开发企业同购房人签订三方协议, 鼓舞经纪机构优先推荐“卖旧”的房源, 还要约定旧房出售的期限。要是没有在期限内卖出去, 那就无责解除协议并且退还意向金。规范二手房市场的交易秩序, 推行跨行“带押过户”,简化交易流程, 鼓励开发企业针对商品住房“卖旧换新”给予购房优惠。
自有住房于省内被出售的缴存人, 在12个月期限内实施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这一行为, 进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将依照首套房利率进行执行。
(九)对“收旧换新”给予支持, 鼓励各类主体依照市场化原则去收购二手房, 对于因贷款逾期(包含公积金贷款逾期)而进入司法处置程序且流拍的商品住房, 其收购价格能够借助双方协商、第三方机构评估等途径来合理予以确定。
以政府主导展开, 能够指定本地国有企业, 使其结合自身主要职责与业务主体进行收购, 借助财政注入资金、银行提供低息贷款以及自有资金等诸多方式来实施收购, 这些收购后的物业可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用途, 可为长租房所用, 也能做成人才公寓, 还可供再次销售等。
动员金融机构给予收购贷款扶持, 对于那些契合国家相关支持政策的项目, 能够依照规定享有财税、金融以及诸如此类的优惠政策。
四、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十)支持进行装修提取, 对于有条件的设区市而言, 可依照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状况, 支持缴存人在本地购买自住住房的 5 年内, 于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 6 个月后, 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以所购住房的装修, 提取额度依照房屋建筑面积以及装修单价标准来计算, 装修单价标准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依据当地实际情形进行测算并确定。
(十一)支持对于购买车位(库)相关情况进行提取, 鼓励那些具备条件的设区市, 能够依据住房公积金资金的流动性状况, 支持缴存人在省内购买和所购房产处于同一小区的、拥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库), 在3年之内, 当取得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之后, 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不会超过实际支付的购置款。
(十二)对于城市更新提取予以支持。那按照大修自住住房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能够支付老旧危旧房屋进行更新改造项目里个人出资的那一部分呢。
(十三)推行延续代际互助的政策, 对于缴存人来说, 当满足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这一条件, 并且符合购房提取条件时, 在提取了购房人自我与及与之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后, 倘若存在不足部分, 那么则可以提取购房人以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的账户余额。
(十四)将购房提取的时限予以放宽, 对于缴存人来说, 其在执行购买或者建造亦或是翻建还有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以后, 若要就该行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那么可以在最迟获取有效证明材料的时刻开始计算, 在3年的时间段之内, 进行一次性的申请。
五、推进城市更新
(十五)对城中村改造进行有序实施, 持续给予各地秉持因地制宜原则加大力度推进之举, 尤其着重于解决城中村在公共卫生领域之问题, 以及安全风险方面之繁杂状况, 还有人居环境范畴里的诸多不足, 为符合相应条件的项目予以扶持, 使得其能够申请、报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 以及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准予运用中央以及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 用以开展收购符合相关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的行动, 通过推行房票安置等诸多方式, 经由多种渠道来筹集安置房源。
(十六)对“自拆自建”予以支持 , 支持各个地方依据城市具体情况 , 针对不同项目采取不一样的策略 , 去推进城镇那老旧且处于危险状态的住房进行自主更新 , 实现原拆原盖 ;鼓励各个地方对规划设计、产权登记、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等众多方面的政策做到优化完善 , 要尊重群众内心的意愿 , 根据项目成熟的程度来分别逐步组织开展实施。
各地被支持去探索老旧危旧住房自主更新改造的新模式, 针对此, 银行等金融机构被鼓励去给予信贷支持, 贷款期限被合理设置, 贷款条件被适当放宽, 贷款利率被给予优惠支持。
六、提升保障服务
(十七)使市场预期得以稳定, 各地需强化房地产市场的监测以及分析工作, 组织主流媒体, 联合权威机构及行业协会, 精准且无偏差全面地诠释市场的走向与最新的政策, 着重加强正面的宣传以及舆论的引导, 以此提振市场的信心。
(十八)实现主体责任的切实落地。全国各地需要依据城市的具体实际情况来采取相应的策略, 达成配套激励政策的贯彻实施, 并对其所负责管理的县(市、区)加强指导工作。住房公积金方面的种种相关政策, 由各地专门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进行加快速度把细节方面的贯彻落实。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