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推出房产新政,这新政包含分批取消限售,同时公积金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被调整为20%。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 5 部门,于 21 日发布了一则通知,该通知是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在着力提升供应质量这一方面,出台了多条具体举措,在更好满足多样化需求方面,也出台了多条具体举措,在持续推进存量盘活方面,同样出台了多条具体举措,在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方面,还出台了多条具体举措,总计出台 17 条具体举措,自 2025 年 7 月 21 日起施行。

通知清晰表明,如果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起,那么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含此日)之前于成都市范围内所购买的商品住房,在获取《不动产权证书》之后便能够上市交易;要是自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起,对于那些在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含)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仍处于限售期的二手住房取消掉转让限制,以此更好地对居民换房需求予以支持。与此同时,登记报名人数处于当期房源数3倍以上的那些热点楼盘,还有定向销售项目,这里面包含重大产业项目配套住房,以及以人才名义获取购房资格从而购得住房等存在特殊限售要求的情况,继续按照原来的政策予以执行。
在让住房公积金制度功效能更好发挥这方面,通知作出明确规定,成都市会切实把可贷额度予以提高,对于居民家庭去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此种情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30%调整成为20%。对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加以扩大,把住宅小区老旧电梯更新这一事项纳入到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之中,个人支付的那部分能够依据实际情况来提取。与此同时,要增大对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支持程度,将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年龄上限调整成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这一标准,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缴存最短时长从12个月调整至6个月,而对于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并且没有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不受缴存资金存储时间的限制,能够自由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