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本报(chinatimes.net.cn)的记者李凯旋,在北京进行报道。
3月16日,自然资源部举办3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对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在近日联合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进行解读。该通知清晰表明,新增的建设用地会优先对重大项目建设以及民生事业发展予以保障,在原则上不会被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但这可不是暂停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供应。有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负责人表明,要着重利用好存量资源做到“精供优供”。依据城市的具体情况来把控供地的节奏以及时序。优先在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进行布局。致力于促进企业“拿好地、建好房”。
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
《华夏时报》的记者知晓了这样的情况,那个《通知》含有13条政策措施,其主要涵盖的内容是,优化国土空间的布局,提升自然资源要素配置的效率,还有其他三个方面,总共是五个方面。
需要予以关注的是,《通知》作出明确规定,对于达成“一张图”联网的省(区、市)而言,实行建设用地规模规划期总量管控机制,由省级政府对“十五五”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统筹使用。各省(区、市)要构建健全新增建设用地与存量建设用地盘活挂钩机制,年度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可以超过盘活存量土地面积。
再者说,通知清晰表明,新增加的用于建设的土地会优先去保障重大项目的建设以及民生事业的发展,按照原则来讲是不会被用于经营性的房地产开发的。与此同时,在城中村进行改造期间,那些涉及到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等这类零星土地的情况(这里所说的面积按照原则是不会超过项目面积的10%),要是存在保障性住房、公用设施营业网点以及零售商业等和民生保障相关的用地需求,是能够去办理涉及新增用地的审批以及供应相关手续的。
然而,有自然资源部的相关负责人表明,土地的供应对于房地产市场能够平稳且健康地发展而言,的确是其中一个相当关键重要的环节,而且是立足于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然发生重大改变的全新形势下的。而“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基本上原则上不会被用于非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样的表述,其意思并非是不供应房地产相关的用地,反而是要着重利用好存量的一些资源做到“精供优供”。并且要依据各个城市的具体实际情况来精准掌握好供地的节奏以及时间顺序,优先选择和布局那些地理位置优越、周边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以此来推动企业“拿到优质的土地、建造出优良的房屋”。通过这样的方式不断地去完善城市的各项功能,进而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和品质。比如说,近期有一些城市,把存量闲置的土地,打造成了配套成熟的地块,还使得其成为适宜居住、适宜创业就业的优质地块,最终让这些地块变成了土地市场上的“香饽饽”。
加速盘活存量用地
中指研究院向《华夏时报》记者表明,土地涵盖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未利用地,像盐碱地、沼泽地这类就属于未利用地。简单来说,农用地与未利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情况,那便是新增建设用地这一范畴。存量土地包含已批但未供应的土地、闲置的土地、使用效率低下的土地,还有涉及城市更新,其中包含城中村等类型的用地。

早就释放了改革的信号,在2023年7月底的时候,政治局会议提出,要适应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适时去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还提到要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以及“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去盘活改造各类闲置房产。
随后,多个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会议提出,要推动房地产实现持续且健康的发展态势。其中关键的举措是,通过编制从而实施住房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构筑起“人、房、地、钱”要素相互联动的机制,依据人口的变化情况合理地确定住房需求,达成“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的目标,以此促进市场供需达到平衡状态,使结构变得合理。
处于调节供需这一主要任务的状况下,过去一年间,房地产开启了盘活存量的进程,它演变成去库存的主要工具。从今年年初开始,浙江、广东等省份发行了专项债券,用以收回收购闲置的存量土地。依据中指研究院发布的数据表明,截止到今年2月末,全国28个省市已经公示的拟使用专项债券收购闲置存量土地的总金额超过了7700亿元。截止到2025年年末,全国各地公示拟使用专项债券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数量已经超过了5500宗。
当前,房地产市场依旧处于调整阶段,政策清晰表明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会被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而是着重于盘活存量,这直接关联到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积极的影响,政策一经落地将会推动房地产朝着存量提质、服务民众生活的方向侧重发展。中指研究院方面持有这样的观点。
中指研究院方面持有这样的观点,从短期状况看来,存量盘活的力度会得到增强,回收收购存量土地,以及土地调规等方面的节奏有希望加快。在未来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项目借助新增建设用地方式进行供给将会受到严格的限制,更多的情况可能会通过盘活现有的存量土地这种方式来获取开发资源。
城市更新成为下一个赛场
持续被重视的“调节房地产供需”,在“十五五”规划当中有所提及,其涵盖合理安排房地产用地规模以及布局,以此促使土地供应能够同存量住房、人口变动等达成协调一致;还包括推动已供但未开发土地以及在建项目展开分类处置,进而推进存量商品房以及闲置商业办公用房可实现盘活利用。
土地是房地产链条供给的起始源头,对其供给予以优化无疑是首要步骤。上文所提及的内容中,在短时间范围之内将存量用地以及存量用房予以盘活,这便是实现供给优化的主要途径。
从中长期去看,城市更新的力度会加大,企业要积极投身于城市更新等相关的前期工作之中,以此来获取优质资源。我国城市更新拥有的空间规模很大,在未来它所承担的作用会愈发重要且综合,还会更加紧密地跟城市的经济转型,以及现代化质量水平的提升等进行深度融合。土地新政落地以后,预计各个地方有希望增大城市更新的力度,进而更加注重对于高价值土地的更新改造。中指研究院方面针对《华夏时报》记者表明了这样的观点。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对着《华夏时报》记者讲道,房地产开发所用土地,绝大多数源自存量建设用地,以及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里,通过招拍挂出让的土地,当前,全国土地供应总量普遍降低,好多地方下降幅度大概为20%,存量土地盘活会成为中长期的主要基调,它能够释放大量可以使用的空间,补充传统层面的土地供应渠道。
从市场层面予以考量,土地新规对稳定市场起到关键支撑作用。国家统计局所发布的数据表明,截止到今年2月末,全国商品住宅待售面积,也就是已竣工但尚未售出的面积,大概为4.4亿平米,出清周期超过20个月,房地产市场的新房库存量依旧处于较大状态,政策与“因城施策控制增量、予以去库存举动、优化供给”的思路总体上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