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彤旭从中国商报获悉,北京市放松了五环外住房限购政策,之后,深圳和武汉在日前也跟着进行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操作。今年以来,为了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以及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多地接连实施“松绑”限购政策。
一张图片呈现的是,在3月7日这一天,位于太原的某一家房地产公司,其新开盘的楼盘进而吸引了购房者的关注,(图片由CNSPHOTO提供)
政策再加码
5月6日时,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这一消息被简称为通知,其内容涵盖分区层面优化住房限购方面的政策,还有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的相关政策,以及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多个方面,以此来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
当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接受中国商报记者采访之际,他表明,此次深圳政策的颁布符合预期,自今年5月起,各地将会出现一波密集的政策放宽潮流,限购政策的放松,依旧是局部的这种放松模式。
上面提到的那个通知指明,不是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家庭以及成年单身的人士(包括离异的情况),购买住房的数量被限制为1套。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包括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这些范围之内去购买住房,需要提供在购房日期之前1年在深圳市持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的证明。
于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而言,若存在两个以及超过两个未成年子女,那么在施行当下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之上,能够在盐田区,处于宝安区但不涵盖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这些范围之内再去购置一套住房。
另据通告得知,有这样一些企事业单位,其需同时达成多项条件,一是设立的年限已满1年,二是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的税款金额达到了100万元人民币,三是员工人数在10名及10名以上,满足这些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能够在盐田区、宝安区(但不包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置商品住房,以此来解决员工住房等方面的需求。
并且,在对“以旧换新”予以支持这一方面,通知清晰表明,支持于深圳市拥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与之相关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推行商品住房“收旧换新”和“以旧换新”工作。对于实施“收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在收购换房人旧房之际,不受深圳市针对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房政策的束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提供房屋交易便民服务,对商品住房“带押过户”流程加以优化,提升房地产交易的便利程度。
通知亮点多
先前在北京搞的限购放松举措,是针对五环以外的区域作出了相应调整,然而重点主要在于增添一套购房资格。这一回深圳呢,虽说没有增添购房资格,可买房的条件显著地降低了。要缴纳一年社保的这个要求,已然是极为宽松的购房政策了。严跃进声称。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的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持有这样的观点,即放宽非核心区域的社保缴纳相关要求,乃是深圳此次政策最为突出的看点。
同时,对“以旧换新”予以支持,深圳此次政策的亮点,是首次提出“收旧换新模式”。

日前,深圳市房地产业协会,与那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联合开展了商品住房“换馨家”活动,推行房产“以旧换新”哩。专家表示,深圳此次政策再次重申了对“以旧换新”的支持,相关配套政策有望进一步完善哟。
严跃进觉得,这次深圳不但认可了之前那种“以旧换新”的模式,而且在全国来讲还开创性地弄出了一个词句——“收旧换新”。这里面对于房地产企业去收购二手房的情况,深圳实施了最大程度上的政策宽松举措,不存在太多的限制。
收购二手房,在客观方面,使房企业务能得以拓展,某种程度上,让两种存量房屋,也就是业主的二手房房源以及房企的新房库存房源,都实现了盘活,严跃进表示,房企收购二手房和此前提及的国企收购二手房存在着本质区别,其本身不占用地方财政资金,是后续各地在“以旧换新”过程中能够积极学习的政策内容。
近段时间以来,为促使市场形成良性循环,全国多个地方积极去推行住房“以旧换新”这样的政策。
5月6日截止时,指研究院监测数据表明,全国有50个城市以上表态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据悉,广州市有关协会正积极摸查开发商“以旧换新”意向工作,主体主要可能是开发商与中介公司。可以预见,今年会有更多城市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促使住房改善性需求释放。
武汉创新政策
在深圳市“官宣”房地产新政的同日,武汉市也坐不住了。
5月6日,武汉市发布了一份通知,这份通知全称是《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在此之后,提出了10项具体举措,此通知也简称为政策措施。
那份政策措施清晰表明,要对家庭首套房的贷款套数认定标准予以调整,针对那般处于武汉市,仅拥有一套住房,并且正将此住房挂牌售卖的家庭,当他们去办理新购一趟个人商业性质住房贷款之际,会被认定为是首套住房。
严跃进称,这为此次武汉发布政策的亮点所在,也是市场的关注点,“仅有一套房且正挂牌出售,办理新购房商贷时可认定首套”此种表述乃是全国首创,其对于各地有着相当大的启发意义。于首套房的认定层面,各地不断创新,这有利于将更多人纳入首套房的体系里。
针对首套房的认定,各地有着各式各样丰富多样的做法,具体涵盖:在城市里没有房产的这种情形能够被认定为首套;处于所在购房区域不存在房产的状况可以被认定为首套;二孩家庭或者三孩家庭再次进行新的购房行为的,可以被认定为首套;贷款已经全部还清的能够被认定为首套;名下拥有小户型房子的可以被认定为首套;最近三年之内都未曾进行购房活动的可以被认定为首套;二手房已经售卖出去了或者出租出去了的可以被认定为首套等等。总而言之,在这两年当中,存在着一个极为有意思的、影响力比较大的政策,那就是‘首套’的认定政策,它具备一定的创新性。”严跃进讲道。
另外,武汉市的住房新政策也同样提到了“以旧换新”,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对于那些出售自有住房,并且在 6 个月之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家庭,倘若家庭是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之后 12 个月内出售原自有住房,那么由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所在的区财政部门,针对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经缴纳的增值税,按照计税价格的 1%给予补助。还会组织金融机构提供长期低息贷款,以此来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收购置换购房家庭的自有住房,这些住房会被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以及购房者这三方形成联动态势,达成旧房能够“先售卖出去”、新房可以“优先购买进来”的目标,实现旧房“先卖”、新房“优买”。各个区域能够制定出“卖旧买新”的优惠举措,用来支持那些进行置换购房的家庭,使其购买本辖区新建的商品住房。
“武汉的政策,实际上属于有意思之处颇为显著的一种‘以旧换新’政策,它当前将次序做出了调换:购房者能够先依照优惠政策去购置新房,旧房在后续阶段能够再进行出售。也就是说,购房者于购买新房之际便享受到了首套房的优惠,这是具备良好效应的情况。对于一些存在‘卖旧换新’需求的购房者而言,此类政策持续降低了相关成本,是值得加以推广的。”严跃进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