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优化房地产政策:分区放宽限购,满足刚需与改善性住房需求

2025-11-1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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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建字〔2024〕284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地贯彻并且落实党中央以及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从而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呀,进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以及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呢,以此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且健康地发展哟,经过市政府同意之后呀,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政策这件事情通知如下啦:

一、优化分区住房限购政策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也在此列,限购 2 套住房 ,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涵盖离异情况同样如此,限购 1 套住房 。在实施上述住房限购政策之际 ,于盐田区 ,宝安区 ,注意此区内不含新安街道 、西乡街道 ,龙岗区 ,龙华区 ,坪山区 ,光明区 ,大鹏新区范围内 ,能够再购买 1 套住房 。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以及成年单身人士,限购一套住房,此情形之下,在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以及宝安区新安街道、西乡街道范围内进行住房购买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一年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的证明,而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包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时,则无需提供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

对于并不是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当存在两个以及超过两个未成年子女的情形,在对上述住房限购政策予以执行的时候,能够再去购买1套住房。

(三)深汕特别合作区按照其现行政策执行。

二、取消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转让限制

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取得不动产权登记证书后,可上市交易。

三、优化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价格备案流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住房以及商务公寓项目之销售价予以自行依理依规确定,然后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同时抄报于区级住房建设部门。若通过招拍挂方式获取居住用地的商品住房项目存在另外约定情形,则依据原来约定加以执行。

四、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

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5年调整到2年。

深圳市房地产新政_深圳最新房产政策_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五、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首套住房,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成为了15%,二套住房,那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成为了20%。

(二)房产为居民家庭以及成年单身个人所有,名下存在的住房,没有按揭抵押登记情况,或者仅有一套处于按揭抵押登记状态包括抵押合同备案信息,对于新购买的住房,在开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之际,能够适用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

对于拥有两个以及大于两个未成年子女的居民家庭,当其购买第二套住房时,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这个行为上,能够适用首套住房贷款政策。

(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深汕特别合作区,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以及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一同调整为百分之十五,同时取消利率下限 。

六、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健全“市场 + 保障”住房供应体系,促使建立“人、房、地、钱”联动全新机制,着力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型模式。关联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以及住宅用地存量情形,对住宅用地规模、布局以及结构予以优化调整。开展现房销售相关试点,渐渐提升新供应用地的现房销售占比,按序推进销售制度革新。充分促使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发挥效用,同等对待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

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通知,倘若存在原有政策同本通知不相一致的情况,那么就要以本通知作为准则。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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