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约定房屋租期为5年,
1年后承租人即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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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要求承租人赔偿房屋损失,
法院会支持吗?
请看本期案例。
2024年1月1日,小帅与阿明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小帅要把位于邵阳县城区某某门面出租给阿明用于商住共同之用,房租期限是5年,即是从2024年1月1日开始一直到2029年1月1日为止啊,租金规定是每年24800元,还约定阿明在签订合同之前得向小帅付给押金2000元才行,阿明要是就在订立合同期间能够全面做完本合同,到期之后小帅要全数将押金退还给阿明不算其利息哟,要是阿明出现违约行为定金就不会退还了,在租房子那些日子里要好好保管房内各种设备,要是有损坏得要足额按照价格赔偿,或者把门面恢复到原来样子。
阿明将2024年房屋租金24800元以及押金2000元支付给了小帅,之后用那个房屋来做装修店,把装饰材料固定于墙体表面,在门面之内隔出空间用以展示物品。
后来阿明由于经营状况不佳,在2025年1月1日的时候搬离了那个门面,不再支付租金从而停止租赁。然而在拆除门面内装饰之类物品的时候,致使该门面墙壁以及地板呈现出多处小洞。于是小帅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扣除2000元押金并且要求阿明修复房屋,还要赔偿损失24800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小帅已将案涉房屋另行出租。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主要争议焦点如下:
01
关于小帅主张不予退还押金能否得到支持?
在本案当中,小帅跟阿明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这乃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是合法且有效的,双方都应该依照合同的约定来行使权利,同时要履行义务。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租期是5年,阿明仅仅在租赁1年之后就搬离了门面,这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小帅对于阿明交纳的那2000元押金依据约定是可以不予以退还的。所以小帅主张不退还2000元押金,法院给予了支持。
02
关于小帅要求修复房屋和赔偿损失能否得到支持?
在本案当中,双方于《房屋租赁合同》里约定了承租人负有妥善保管房屋的义务,要是房屋损坏便需要恢复原状或者照价赔偿。阿明拆除门面内装饰等等物品致使小帅门面墙壁及地板出现多处小洞,这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鉴于当事人合同解除后没有将门面墙壁及地板恢复原状,并且小帅在案涉租赁合同终止后已将该门面另行出租,若恢复原状则难免会引发新的纠纷,所以以赔偿损失为适宜。
03
关于涉案房屋的损失金额如何认定
在本案当中,双方当事人鉴于评估鉴定费比较高诸如此类原因,都没有去申请针对房屋修复费用开展评估鉴定。法院全面衡量当地建筑业专业人士针对案涉房屋修复费用给出的建议,房屋当下的使用状况,损害的程度等情形,在支持小帅没收房屋押金的基础之上,酌情判定阿明赔偿因未让房屋恢复原状所造成的损失2000元。
综上所述,法院对小帅提出的不予退还房屋租赁押金这一项主张给予了支持,并且判决阿明赔偿小帅因为未能将租赁门面恢复到原来状况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具体金额为2000元,此刻该案件的判决已经生效 。

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零九条作出了这一规定,即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所应履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也是这样,双方都需要严格遵守契约精神并且讲求社会诚信。在当前的房屋出租市场当中,因为提前解约以及房屋损坏而引发的押金返还以及赔偿方面的纠纷频繁发生,处理这样的案件需要以合同约定作为基础,结合法律规定精准地认定责任。
在本案当中,阿明存在提前终止五年租期的行为,并且还损坏了房屋设施,这明显属于违约,小帅依照约定不退还押金,这并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屋损失,因为双方都没有申请评估,法院综合建筑业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及房屋的现状,还有损害的程度进行酌定赔偿,这样做既能体现对守约方权益的保护,又能兼顾纠纷解决的合理性,还为同类出租纠纷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裁判指引,倡导租赁双方规范履约,留存证据,以此维护市场秩序
法官提醒,在房屋租赁当中,承租人需要将租赁物妥善保管,未经出租人同意,不能擅自对房屋结构进行改动,也不得拆除装饰,要是提前解约或者导致财物损坏了,那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主张权益的时候,需要明确损失范围以及依据,要是对损失金额存在争议,能够及时申请鉴定以便固定证据,当事人签约的时候要明确房屋状况、违约责任以及损失计算方式,要尽可能避免纠纷的发生。
延伸扩展
商住两用房租赁纠纷,有着居住属性还要经营,呈现出“高频、复杂、取证难、涉规多”等特点,和证照争议相关,和消防争议相关,和扣减押金与恢复原状争议相关,和赔偿损失争议也息息相关常交织。2025年9月15日,我国首部规范住房租赁特地活动的行政法规《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开始施行,新规针对租房市场痛点,目的是解决困扰众多租房人的“押金退难”问题,解决“虚假房源”等突出方面问题,对解决商住两用房租赁纠纷有着更大帮助。 ,
当事人于房屋租赁活动里,要留意住房租赁、商品房租赁、商住两用房租赁的异同之处,要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防止或者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于以下方面需加以注意:(下拉即可查看)
安全方面存在着与消防相关的硬性约束,房屋是必须要符合建筑方面的强制性标准的,房屋也必须要符合消防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房子还得契合燃气方面的强制性标准,房屋同样需要符合装修方面的强制性标准,并且要明确双方在检查方面的责任,还要明确双方在维护方面的责任,同时也要明确双方在整改方面的责任 。
——《住房租赁条例》第七条提到,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应当符合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应当符合燃气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还要符合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标准,并且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
就押金专款专用以及限额而言,其用途是被限定于违约担保以及损害赔偿方面的,至于是否可以不退还、在采取扣减措施时怎样进行扣减这些情况都是必须要明确地作出约定的。
《住房租赁条例》第十条提及,出租人若收取押金,关乎的住房租赁合同之内,应当就押金的数额予以约定,还要对返还时间具体确定,以及扣减押金这一情形等相关事项加以明确。除住房租赁合同所约定的特定情形之外,出租人要是不存在正当理由,是不可以扣减押金的。
涉及装修与增设方面,需事先获得书面同意,要明确其权属问题以及关于它们的恢复原貌或者给予补偿的相关事宜;要是未经同意,那么就可以请求让其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或者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指出,承租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 ,其中规定为未经出租人同意 ,承租人不得擅自改变租赁住房用途 ,不得对室内设施进行拆改 ,也不得改动租赁住房的其他结构 。
4. 关于证照以及地址方面。出租人需要配合去提供必要的材料,要严格禁止地址被他人冒用。一旦被发现,要及时向市监部门进行投诉,并且还要报警处置 。
——《住房租赁条例》第九条第一项指出,出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其一,向承租人出示身份证明证明材料,其二,向承租人出示拟出租住房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其三,给承租人出示其他能够证明其具有合法出租权利的重要材料,其四,配合承租人依法查询相关信息,其五,配合承租人核实拟出租住房有关信息 。
关于转租或者分租以及赔偿规则,要是没有经过书面同意,那就不可以进行转租,并且可以在此基础上约定同意的条件,还能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装修处理的相关事宜。
——《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一条第三项:“承租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住房用途、拆改室内设施或者改动租赁住房其他结构。”
提前解约,要对通知期限、违约金、搬离与交接予以明确;逾期占用,则按照实际损失或者合同中的约定来计赔。
7. 更不得采取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或者腾退租赁住房。
7. 信息实施保护以及进行托管,托管的时候要明确权限还有期限,个人信息要标注出使用范围,以此来防止出现滥用情况。
——《住房租赁条例》第十七条指出,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建立住房租赁档案,要如实记载相关信息,且要健全住房租赁信息查验等内部管理制度,住房租赁企业不得非法收集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使用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加工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提供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关键条款有明确用途,关键条款有租期情况,主要构成的合同要素是齐备的,关键条款有租金规定,关键条款有押金说明,关键条款有维修相关,关键条款有解约条例,关键条款还有转租情形。
“这是《住房租赁条例》第八条的内容,其中表明,出租人与承租人,要使用实名的方式,来订立住房租赁合同。”
9. 新业态,特殊情形。商业办公用房盘活了之后进行改造、进而用于租赁,这一系列行为必须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政策以及地方所制定的实施细则,要把合规放在首位、先行去做。
国度激励住户家庭把自家房源拿来用于租借举动,支持企业盘活改良陈旧老旧厂库厂房、商业办公用房、自持商品住房等拿来用于租借,经由多种渠道增多租借住宅给予供给。
10. 公序良俗不可违背,租赁住房不得用于开展赌博、涉黄、传销之类违法活动,且不得制造噪音、乱堆杂物等来干扰邻里正常生活秩序。
——《住房租赁条例》的第六条规定为,从事住房租赁活动,要遵守法律以及法规,需遵循平等原则,还要遵循自愿原则,也要遵循公平原则,更要遵循诚信原则,不可以危害国家安全,不可以损害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