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 上海市推出楼市“沪八条”, 其中涵盖优化公积金政策, 将首付款支持范围从预售新建商品住房范畴扩充至购买现房领域, 购房契税以及住房配套的车位车库购置等诸多方面都被纳入公积金支持范围。同时, 上海又出台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单套情况下最高能够补贴8万元。
以下为全文:
到了8月20日,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金融监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六部门, 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 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通知》, 其施行时间是自2026年8月21日起, 这么做是为了能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之事务, 优化个人住房信贷之事宜, 实施“以旧换新”购房补贴之举措, 推行房票安置之办法, 推进收购二手住房之行动, 《通知》所涵盖的主要是这般5个方面8项政策措施。
一、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秉持着力求更优地去援助缴存人呈现出的多样化住房需求之目的, 致力于对居民住房消费予以支持, 因而使得《通知》明文确定要进一步让如下3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获得优化。
首先, 是要将支付购买房屋首付款的提取范围予以扩大, 在二零二五年八月“沪六条”对缴存人购买本市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首付款给予支持的基础上, 进一步把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范围扩充至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现房;与此同时, 还要继续对“既提又贷”予以支持, 也就是缴存人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之后, 不会对其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产生影响。
二是对购房提取公积金的频次以及限额予以优化, 在本市, 对于那些没有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并且未办理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的已购房缴存人而言, 在此基础之上, 对本市购房提取的频次以及金额进一步放宽, 其中, 购房提取频次从不动产权证发证之日起5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每个自然年提取一次”, 购房提取金额放宽至“不超过购买该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的购房款”。
三是使住房公积金购房支出情形得以拓宽, 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用于支付本市购房契税, 以及购买本市住房配套的车位(库)、储藏室。
凡是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关联业务的, 能够查询上海方面的住房公积金官网, 或者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去进行具体的咨询。
二、优化个人住房信贷政策
为提供更优支持让居民去购买外环外的住房, 《通知》作出了明确规定, 要对二套房贷首付款比例予以优化。对于那些购买的是外环外住房的情况, 这里面包含原实施差异化政策的区域住房, 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从原来所说的“不低于20%”作出了调整, 调整为“不低于15%”。
依据优化过后的政策规定, 我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全都统一为不低于15%, 二套住房的信贷政策维持呈现区域差异化的状态, 外环以内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是不低于25%,外环以外区域为不低于15%(这其中包含宝山、嘉定区的全域范围)。
关于个人住房信贷政策相关业务,可向经办银行具体咨询。
三、出台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

为了对居民置换改善的需求予以支持, 《通知》作出了提出实施以下阶段性购房补贴政策这样的举措。
第一点是开展“以旧换新”购房贷款补贴行动。从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始, 一直到2027年3月31日, 居民家庭于本市外环以外区域购置新建商品住房, 并且完成合同网签备案, 同时在网签备案日左右1年内售卖本市二手住房的, 才能够向购入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去申请补贴。补贴金额依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贷款总额的1%来进行计算, 单套住房补贴上限为5万元;补贴总的金额是2亿元, 一旦用完便即刻停止。
二是对“以旧换新”补贴做出优化, 优化的是在2024年5月“沪九条”出台的那个“以旧换新”补贴政策, 从本《通知》开始实施的那一日起, 一直到2027年3月31日, 要是居民家庭在本市外环外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并且完成了合同网签备案, 而且在网签备案日前后1年内, 出售了本市外环内的二手住房, 那么就能够向购入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去申请补贴3万元。
居民家庭, 同时符合上述指出的购房贷款补贴相应适用范围, 并且其出售的二手住房处于本市外环以内区域, 如此这般的情况下, 能够叠加去享受两项购房补贴, 注意此项补贴有着最高补贴金额为8万元的规定。
碰到购房补贴政策关联业务, 能够去查询“网上房地产”网站, 或者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962269”进行专门咨询。
四、推行房票安置
《通知》表明要进一步加大房票实施力度, 在征收拆迁补偿安置里增添房票安置方式, 着重关注城中村改造以及旧城区改建项目等, 全面统筹平衡现有的征收拆迁补偿标准, 通过多种方式来满足居民多元化安置需求。
五、加快推进收购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
《通知》作出规定, 要以需求作为导向, 结合“十五五”时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发展要求, 各中心城区(包含浦东外环内的区域)推进二手住房收购工作, 并且加快改造以便出租, 切实增加中心城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应。
来源:上海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微信公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