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4月30日发布一则消息 ,《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会从2024年5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 ,是借助政策调整 ,来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
该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最先,要达成京津冀协同发展住房方面的需求,深度推进区域一体化以及京津同城化的发展进程,清晰界定北京市、河北省户籍居民,还有在北京市、河北省就业的人员,在天津购置住房时,能够享有本市户籍居民的购房政策。
其二,对住房限购政策展开更深入完善优化工作,清晰界定本市户籍居民于市内六区购买单套面积超过120平方米新建商品住房的情况,不再进行购房资格查验。

第三,要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对于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的事宜,需核查其在相应区的住房情况。与此同时,针对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是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可凭借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的时候核减1套。
第四,持续鼓励各个区依据自身区域情况制定相应策略,提出要持续鼓励各区依照本区实际情形,借助发放购房补贴、企业团购优惠这类政策来减轻居民购买房屋的负担,以此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鼓励各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方面的安置需求,探寻房票安置方式,与本区新建商品房项目进行对接,从而更好地满足被安置居民的住房需求。
据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讲,上述政策调整契合当下天津市房地产市场情形以及居民购房需要。先是着重于经济建设这个核心工作以及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服务。再者,该政策能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还可保障房地产市场稳定,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且健康地发展。(隋福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