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以及其他两个部门共同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该操作是为了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已然发生重大变化的新的形势状况,进而进一步去调整优化房地产相关政策,以此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而《通知》主要涵盖了四方面内容。
一、为满足京津冀协同发展之下的住房需求,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区域一体化以及京津同城化发展,《通知》作出明确规定,针对北京市户籍居民、河北省户籍居民,还有在北京市就业人员、在河北省就业人员,他们在津购买住房时,均可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二、本市户籍居民,在市内六区欲购买单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情况,《通知》明确,其不再核验购房资格,目的在于更好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这是进一步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体现。
三、完善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充分满足居民职住平衡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在非限购区购买住房时,要核查其在相应区住房情况,同时,对于有60周岁(含)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或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通知》明确,可凭借居民家庭户口簿等材料,在认定住房套数时核减1套。

四、持续促使各区依据自身区域情况制定相应策略,《通知》作出明确表示,持续推动各区依照本区真实状态,借助发放购房补贴、企业团购优惠等相关政策来减轻居民购房时所承受的负担,进而对刚性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予以支持,与此同时,激励各区结合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等安置方面的需求,探寻房票安置的方式,与本区新建商品房项目进行对接,以此更好地满足被安置居民的住房需求。
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承担相关职责的同志宣称,上述所提及的政策乃是于去年施行的调控举措基础之上所做进一步的优化调整情况,是契合当下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形势以及居民进行购房的相关需求状况的。其一,展现出了政策具备及时性这一特性。尤其是切实认真地贯彻并且落实国家领导人前来天津视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当中表达出的精神内涵,将焦点聚集于经济建设此项处于核心地位的工作以及高质量发展这一作为首要任务的方面,从而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相应的服务情况。其二,呈现出了政策具有精准性的表现。对本市户籍居民购买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这种大户型的限购规定予以取消,如此一来是有利于更为良好地满足居民改善性质的住房需求的。三是展现出政策具备创新性,针对居民存在的跨区域购房需求,采取按区认定住房套数的举措,充分达成职住平衡需求,与此同时,在对多子女家庭以及养老家庭认定套数之际,还会核减1套,这有利于更优地满足其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以及照料老人家庭的居住成本,推动我市人口实现均衡发展。
接下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跟市相关部门一道,强化政策宣传阐释,充分运用支持举措,满足居民合理住房诉求,保证房地产市场稳定,与此同时,不断加强房地产领域运行状况监测,跟进来做好政策成效评估,持续研究储备政策,持续创新丰富政策储备库,依照实际情况适时推出,多管齐下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