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把《城厢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予你们,你们要依据实际情形,切实认真地贯彻执行落实 。
附件:城厢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太仓市城厢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城厢镇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能够加速去实施创新驱动以及人才引领发展战略,进而可以进一步去规范并且加强我镇人才公寓的使用以及管理情况,营造出更加有助于人才集聚以及创新创业的发展环境。依据《关于加强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委办〔2021〕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公寓工作的实施意见》(太委办〔2022〕3号)、《太仓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太委办〔2018〕1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形,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人才公寓,主要乃是针对在城厢镇进行创新创业的这类人才所提供的,具有生活配套功能的租赁公寓,其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人才在城厢就业或者创业时,关于短期周转用房的需求。
按照“全市统筹、统一平台、属地管理”这一原则,房屋经市相关部门认定为人才公寓,审定好租金价格后,在“太易居”人才公寓融合服务平台上线。人才公寓统一由镇科技人才部门负责入住资质审核,负责日常监测,以及负责融合服务平台日常维护。由镇级国资公司负责人才公寓线上运营管理,负责线下运营管理,包括租赁合同签订,入住退房手续办理,租金收取等工作。
第四条,原则上,要于附近挑选专业物业服务公司,来负责人才能公寓的日常维护处理工作、开展物业服务工作、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实施卫生保洁工作、执行绿化维护工作以及开展其他服务工作 。
第二章 申请对象
第五条,依据《太仓市人才乐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公寓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精神,只要是在城厢镇就业或者创业的,其家庭(配偶以及子女)在太没有房产的,并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当中的一个条件的,就能够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1.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2.在城厢镇自主申报获评的各类太仓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
3.城厢镇重点纳税企业高管、外资企业高管及高技能人才。
第三章 人才公寓的申请
第六条,关于人才公寓的申请,首先呈现这样的方式,是由人才,或者该人才所在的单位,借助太易居人才公寓融合服务平台,来进行申请这一行为。
个人展开申请,符合条件的人才于太易居人才公寓融合服务平台或者太易居APP开展注册,获取个人账号并实施实名认证,这当中需要上传身份证正反面,之后在线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来进行申报。
2.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人所在的用人单位于太易居人才公寓融合服务平台上交纳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去注册,在得到单位账号之后于线上填写相关申请表用以申报。

第七条,人才公寓审核部门依据申请日期来受理申请,于在线状态下审核申请人的相关资料。审核通过以后,由系统依照申请人意向小区以及房型展开随机配房。系统配房结束之后,申请人按时去打印系统所生成的电子合同,完成盖章签字的操作,并且在系统规定的期限之内携带签好字盖好章的合同前往指定地点办理缴费入住 。
第八条,通过审核的申请人,于太易居人才公寓融合服务平台在线配租房源。其中,每位申请人仅有一次配房机会 。待配房完成之后,系统会自动生成《房屋租赁合同》 。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住手续 。若申请人不接受配房结果,又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那么一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公寓 。
第九条,当经由受理审核的人数超过可供房源的总数时,实行轮候制度。在轮候期间,若申请人存在就业、住房等重要情况发生变动的状况,在轮候期间以及签署租赁合同之前能够放弃,后续再次申请需要重新开展审批流程。一旦《房屋租赁合同》被签署,在租户提前退租或者租户由于违反合同规定等致使退租的情形下,便视同一 年期限享受完毕。
第四章 人才公寓的租赁
第十条,租赁期限,人才享受人才公寓政策的最长期限是三年,房屋租赁合同是一年一签 。
处于人才公寓租住的情况,和人才乐居租房贴,这二者是不可以叠加去得以享受的,并且两者在政策享受方面的年限,加起来总计是不能够超过三年的。
租赁合同到期之后,经过年审合格,从而得到续租许可的人,拥有续租或者选择退租的权利。而享受期满的人,不被允许进行续租。
当进行续租申请时,于太仓拥有购房记录的情形下是不被允许续租的,在太仓存在社保未缴或者已停止缴纳社保状况的,便不再能够享有人才优惠租赁价格这项权益,会优先去满足那些在太仓缴纳社保并且因就业而产生租赁需求的人才的租赁需求 。
对于太仓市级层面及往上的领军人才而言,城厢镇里重点纳税的企业、外资企业的高管,城厢镇所认定的具备高技能的人才或者引进的专业型人才等特定类型的人才,在续租的时候社保是不作要求的。
第十二条,租金标准。人才公寓的租金价格,通常按照不会高于周边同等品质住房市场租金的百分之七十来确定,经过市发改委审定租金价格,再由市人才公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之后才确定。
人才入住之际,所收取的保证金,水电缴纳的押金,还有水的费用,电的费用,燃气所需费用,有线电视相关费用,电信方面等其他各类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去承担 。
第十三条,于城厢镇自主申报而获评的各类,属于太仓市级及以上的领军人才,能够享受两年之内,城厢镇人才公寓的免租待遇,只是两年的免租期以及市人才公寓政策的三年最长时限,不会叠加进行享受。五年中已经获评各类太仓市级及以上领军人才,然而未曾享受过免租的情况,依照本办法来实施。已经领取各级人才安家补贴的,便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第五章 人才公寓的管理
第十四条,承租人应当承诺去履行跟太仓市以及城厢镇人才公寓管理有关的规定,要遵守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单位,还有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所制定的管理规定。要是出现多次违反规约记录的情况,那么将不会进行续签这一行为,要是情节严重的,将马上就停止合约的执行。
第十五条,承租人不可以进行转借行为,也不可以进行转租举措,更不可以去改变住房原本用途规范,不允许开展破坏行动,也不得擅自去进行装修人才公寓操作,不可以基于人才公寓内部从事违法违规活动行为操作,一旦违反了上述所涉及规定条目情况,那么出租方具备解除租赁合同的权利,并且能够按照合同当中所约定的相关内容去追究承租人应该承担的违约责任行为。要是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违约相关情况状况,城厢镇有权力去追回承租人所享受的人才公寓租金优惠待遇权益。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在本办法予以执行落实期间,一旦遭遇到上级人才乐居方面相关政策出现调整等情形,那么就会切实依据上级政策所发生的变化状况,进而对相关政策举措作出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特殊情形之下,能够借由“一人对应一策略、一件事情展开一次专门讨论”这样的手段,另外组织集体进行商讨。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镇经济发展局操承办加以解释有关事宜,对于尚未详尽之处以及在实施期间凸显的全新状况,由镇经济发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展开会商研讨活动以及并且针对此制定对应可行的处理方案。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正式予以施行,试行期限设定为2年,要是过去以往所出台的政策文件与本办法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那么应当按照本本办法来加以执行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