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十点整,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了新闻发布会,该活动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市金融监管部门等多个部门联合举办,会上着重阐述了上海市为推动房地产市场稳定和健康发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将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所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提升,由购房起算的前三年内本市累计缴纳两年及以上,改为购房前需连续缴纳五年或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若再次投入市场交易,需满足三年或以上的条件,若交易对象为个人,则需遵守本市的限购政策;此外,为了更好地规范交易活动,限购审核的流程将提前至交易备案阶段。
建议实施严格的差异化住房信贷政策,强化个人住房贷款的监管力度。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若因改善居住环境而申请商业性质的个人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若购买非普通自住房,首付及贷款比例则不得低于70%。
建议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应监管力度。尤其是要拓宽人才公寓住房的筹集途径,倡导具备条件的企业单位自行建设人才公寓(即单位租赁房),并向员工提供租赁服务。同时,启动新一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接纳工作。
上海计划构建一个统一且规范的市场房信息发布体系。同时,增强住房用地的供给量,并提升中小户型商品住房的供应占比。此外,加速对老旧区域及“城中村”的改造工程,致力于拓宽符合政策规定的住房困难群体的受益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