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购房新政发布:最高补贴40万,首套房认定标准优化,公积金贷款同步调整

2025-11-25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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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22日的时候,我市发布了一份叫做《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的文件,其目的在于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所出现的新的变化,意图进一步去调整优化房地产政策,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

我市推行购房补贴政策,此政策有相关规定,在2024年5月23日起始,一直到2025年5月22日期间,只要是在本市中心城区选购新建商品住房的人,并且在2026年12月31日之前缴纳契税同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购房人,会给予总房价1%的购房补贴。与此同时,对个人住房首套房认定标准予以优化,作出明确规定,即在市中心城区范围之内,新购买商品住房,仅核查购房家庭所购房屋所在的片区,该片区包括老城区、池州高新区、平天湖风景区、皖江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若在该片区内没有住房,那么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之时,可按照首套房来认定。

我市另外还提升了引进人才购房补贴额度,针对那些新引入的博士研究生,以及40岁以下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者高级技师,还有35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生或者技师,以及30岁以下的全日制大专生或者高级工,自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在已有政策的基础之上,给予提高到40万元、15万元、8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补贴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的比例为20%。

池州房产政策_池州市购房补贴政策_池州市首套房认定标准调整

新政针对公积金贷款额度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其中,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被调高到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对于符合绿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贷款条件的缴存职工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本可贷额度的基础上向上调了10万元。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若新引进人才、高层次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且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当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其最高贷款额度会调高至80万元;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那么最高贷款额度会调高至70万元。

于信贷支持层面,我市依据国家统一规定,将首套住房以及二套住房之商业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予以取消,首套房与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由各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自主加以确定。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之最低首付款比例被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之最低首付款比例被调整为不低于25%。

是值得被提及一下的,在我市,首次提出了对“卖旧买新”予以支持这一情况,将会指导相关行业去建立起来新房以及二手房的换购通道,以此来帮助那些有购房需求的群众达成“以旧换新”,并且倡导经纪机构把居间服务费率朝着降低的方向调整;还倡导国企依据需求,依照市场化的原则去收购具备“卖旧买新”需求家庭所拥有的二手住房,且这些住房会被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以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等方面。

新政针对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做出了规定;针对联合举办商品房消费展销会,也做出了规定 ,其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房地产产品,更加契合市场需求,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 “购房送车位” 这种优惠政策,采取送物业费这种优惠政策,加大促销力度,匹配供需,促进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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