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更加充分地满足员工最基本的以及提升生活品质的住房要求,最近,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公布了文件,对公积金的提取规则进行了修改。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了更有效地帮助员工解决住房问题,更好地满足员工最基本的以及提升生活品质的住房要求,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经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五届第六次全体会议的讨论,现对本市住房公积金的运用规则进行如下修改:
职工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置首套住宅和第二套住宅的,首付款的最低比例调整为不少于房产总价的百分之二十;申请购置政策性住房的,首付款的最低比例设定为不少于房产总价的百分之十五。
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购置个人住房,在购房前十二个月卖掉已有房产的情况下,最高贷款金额可以按照当地现行政策规定增加百分之二十来计算,确切可以借到的钱数要考虑职工和其配偶公积金账户里的钱,还有要买的房子的条件和价格,以及个人的还钱能力和信用记录等很多方面一起决定。
三、2024年8月1日往后购置自用房产的,房主本人和其合法配偶能够动用公积金来支付房款,房主的长辈和晚辈也能够动用公积金来筹措购房的首期款项。

使用父母及子女的公积金购买个人住房的,需要父母和子女双方都真心愿意,并且要出具书面的许可证明。
四、本市老旧小区的业主在为房屋加装电梯时,能够动用自己及配偶的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也能提取双方父母和子女的公积金来负担工程开支,但所有提取金额的总和不能超过电梯安装的实际分摊成本。
申请公积金用于父母和子女加装电梯的产权人,需要父母和子女双方亲自承诺,并且出具书面文件表示认可。
本市城镇老旧小区的产权人想要更换电梯,能够动用产权人以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及其配偶若在缴存城市没有自有房产且租房居住,在中心城区包括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八里湖新区、柴桑区租房的,每月最高能提取的金额增加到1500元,每年最高提取的金额增加到18000元;在各县市区租房的,每月最高能提取的金额增加到1000元,每年最高提取的金额增加到12000元。
七、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