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唐静北京报道
近日,“上海独生女继承2亿元遗产离婚”的话题成为微博热议话题。 截至目前,阅读量已超过6.7亿次。 网友热门评论包括“《消失的她》成真了……”“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等,不少网友质疑该话题相关新闻的真实性。
这一热搜话题源自上海嘉裕嘉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谭放撰写的案例分析,由上海法制报》于11月8日发表,并于11月30日发布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主要内容是关于康,唯一女儿上海上海 卢(化名)结婚后,父母因车祸去世。 结婚一年的丈夫王力(化名)提出离婚,并要求康璐继承父母的遗产。 在与康璐的交谈中,谭放律师了解到,康璐的父母在上海拥有9处房产和商铺,还有超过1000万元的银行存款和价值约2亿元的金融产品。
律师谭放告诉康璐,由于康璐的父母生前没有立遗嘱,所以父母的遗产将依法继承。 由于康禄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已去世,康禄作为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将继承父母的全部财产。 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上述案件情节的真实性,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致电上海嘉裕嘉律师事务所求证。 对方回应称,这确实是谭方律师多年前处理过的真实案件,周末,上海嘉裕嘉律师事务所战略合伙人马磊代表律师事务所接受了多家媒体采访,并已对此进行了澄清。
针对网友普遍关心的“如何避免因婚姻破裂而分割遗产”的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联系谭放律师本人进行解读。 谭芳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是独生子女,父母提前立遗嘱是最有效的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建议父母在立遗嘱时明确该财产“归子女个人所有”。 继承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如果一方的财产和收入明显高于另一方,建议通过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进行事先约定。
马雷表示,所有能起到法律作用的最关键情节都是完全真实可靠的; 所有涉及客户隐私的部分均严格保密。 至于离婚案的后续结果,女方后来与男方协商调解,男方在得到一小部分财产后撤诉。 至于调解成功的原因,马磊告诉记者,有时需要“以诉讼促协商”。 事实上,看似打官司,其实可以推动调解。
据官网介绍,上海嘉裕嘉律师事务所由国内婚姻家庭领域知名律师谭方领衔的团队共同创立,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的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婚姻、家庭事务和财富继承。 嘉裕嘉核心团队办理离婚诉讼案件、复杂继承案件、涉外家事及家族企业规划案件3000余起。

据律师团队简介,谭芳女士还担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十三届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婚姻法研究会会员,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高校会员。 特聘教授、硕士生导师等职务。
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针对网友普遍关心的“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记者还采访了金杜婚姻家庭事务领域的两位专业律师。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辉告诉记者,我国采用夫妻共同财产作为法定财产制度,但也允许夫妻实行约定财产制度。 由于该案公开的细节不多,目前尚不清楚康女士及其配偶将采取什么样的财产制度。 不过,由于离婚时男方要求分割女方父母的遗产,很可能康女士与配偶在财产制度上并没有达成一致,因此需要适用共同财产制度。
冯辉介绍,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配偶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赠与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有夫妻财产属于夫妻双方。 除了一方。 本案中,康女士的父母在意外去世前并未立遗嘱,明确遗产仅由康女士继承。 因此,康女士在婚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应属于康女士及其配偶的共同财产。 所以康女士在与配偶离婚时,配偶有权要求分割该财产。
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鹏告诉记者,为了避免本案出现类似情况,父母的遗嘱中应明确遗产只能由子女继承,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妇。 关于遗嘱的形式,《民法典》规定了六种遗嘱形式:自写遗嘱、书面遗嘱、印刷遗嘱、音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 虽然《民法典》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但由于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公证书的证明力以及公证程序的严谨性,公证遗嘱仍然具有其他形式遗嘱无法比拟的优势。 建议优先考虑它们。 经过公证的遗嘱。
经办律师独家回应

在《上海法治》文章同版律师解说栏目中,谭芳律师撰写了题为《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文章,并表示独生子女较多像康禄这样的家庭,还有一些人知道第一继承人是谁:父母、配偶、子女。 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如果孩子结婚了,那么在没有特殊协议的情况下,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分割。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发生,我们建议父母立下遗嘱,并在遗嘱中注明财产只有子女继承,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通过提前计划,这样的悲剧也许不会发生。
针对网友普遍关心的“如何避免因婚姻破裂而分割遗产”的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联系谭放律师本人进行解读。 谭芳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是独生子女,父母提前立遗嘱是最有效的方式。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建议父母在立遗嘱时明确该财产“归子女个人所有”。 继承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此外,如果一方的财产和收入明显高于另一方,建议通过签署婚前财产协议进行事先约定。
谭芳律师还表示,如果父母没有提前立下遗嘱,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也没有特别约定,现实中有些当事人在继承时就放弃了继承权。 、其他继承人继承遗产,其配偶不能在离婚纠纷中主张权利。 分割财产,但这种方式仍然存在较大的财产外流风险,产生新的财产纠纷。 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此外,如果您像康女士一样,没有提前做好上述准备,因不了解法律而陷入部分甚至一半财产可能被分割的被动局面,那么我们会建议您当事人请专业人士帮助,与配偶协商、调解,减少财产损失。” 不过,谭方律师也指出,调解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仅涉及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考验调解当事人的谈判能力等综合素质。
针对有网友提出的信托能否隔离类似婚姻风险的问题,谭方律师告诉记者,从法律角度来看,遗嘱和家族信托都是家族财富定向传承的重要方式。 家庭财产应该选择哪种方式来安排? 代际继承取决于财产类型和财富总量。
她指出,对于大多数普通家庭来说,房产是家庭中最重要的资产,因此遗嘱是最合适的传承方式。 但对于高净值家庭来说,除了房产之外,还有股权和大量现金资产。 除了遗嘱之外,越来越多的高净值家庭选择以家族信托的形式传承现金资产。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委托人死亡后,信托财产不作为遗产继承,由其继承人依照法律规定继承。 只有受益人才能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获得信托利益,可以降低继承纠纷的风险。 发生的概率。
北方信托战略研究院院长王冬林也告诉记者,康璐父母留下的遗产主要是房地产。 目前,我国的信托体系仍需完善。 将房地产放入信托并不容易。 对于类似的情况,目前最好的方法是最方便的方法,就是父母在去世前写一份遗嘱,明确财产由谁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