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所呈现的新变化,契合人民群众针对优质住房抱有的新期待,用以消化存量房产,达成优化增量住房之目的,进而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的新模式,全力促进全市房地产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实施商品房“以旧换新”举措,依据“政府政策予以支持、职能部门加以监督、行业组织进行协调、专业机构予以参与、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准则,开展商品房“卖旧买新、以旧换新”相关工作,促使形成住房一、二级市场联动以及梯次消费效应。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形下,分阶段、按批次开展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贷款业务,优化办理流程,减轻购房人还贷压力;单缴存职工家庭以及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在符合还贷能力的条件下,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额外增加2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额外增加30万元;取消异地贷款职工户籍地的限制;准许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15%;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后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缴存账户余额15倍,最高可贷100万元。

三、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的补贴,此新建商品住房地上房屋建筑面积是144平方米及以下。对于购房人是60岁及以上老人的情况,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5%的补贴,对于购房人是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的情况,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5%的补贴,对于购房人是符合“凤凰英才”政策的各类人才的情况,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5%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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