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一则通知,名为《关于进一步调整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此通知规定,自3月16日起,南京把高淳、溧水、六合并入限购范围,会暂停向那些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南京市户籍的家庭售卖新房或者二手房。而且,南京主城区(这儿不包括高淳区、溧水区、六合区)里,那些已经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南京户籍家庭也不可以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
这表明,针对南京本地家庭而言,第三套住房被全面实施限购举措,对于非南京居民,限购的范围得到了扩展。
此外,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若要申请购房,其条件已升级,需在3年内,于南京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达2年及以上,且不能够通过补交个税或社保的方式来购买住房。
2016年9月25日,南京宣布限购,这距离上次时隔两年,当时政策明确指出,在南京主城区范围内,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而言,若其已经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那么就不可以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以及二手住房;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来说,要是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就不得再新购新建商品住房。
限购政策有着这样的要求,执行限购的主城区涵盖了玄武区,还有秦淮区,再者是建邺区,另外有鼓楼区,以及栖霞区,也包括雨花台区,还包含江宁区,并且有浦口区,这八个区域,而不包含高淳区,也不包括溧水区,同样不包括六合区。

自那之后,在2016年10月的时候,南京接着加大了调控力度,发布了一则《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通知》,其中规定,南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包含离异的那种,限购1套住房,并且二套房的首付被提至八成。
2016年10月有个《通知》,它还作出规定,非南京户籍居民家庭去申请购买首套住房的时候,要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往前推2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也就是城镇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