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苏州发表了《苏州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也就是人们简称的《办法》。《办法》清晰表明,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以小户型作为主体,在原则方面每套或者每间的建筑面积不会超过70平方米,户型的设计应当去适应青年单身或者小家庭居住的需求。与此同时,《办法》针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作出了相关规定。
把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予以支持,多主体从事投资、多渠道进行供给,主要朝着在本市没有住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类别群体供应的小户型、低租金的租赁住房称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里是符合人才标准的,依照《关于加强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苏委办〔2021〕55号)去实施保障;产业园区配套比例提升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先保障产业园区内的工人群体。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不设置收入线门槛,能够采用配租这种方式,或者采用租赁补贴方式来予以保障。户籍中等偏低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可采取以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方式,或者采取货币化补贴的方式来予以保障。
《办法》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借由新建、改建以及存量纳入这三种方式来筹集房源,新建是利用产业园区配套用地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还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去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改建是运用闲置、低效利用的各类非居住存量房屋来改造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纳入是把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使用与管理之中。选址项目时,要将企业集中、交通便利、配套完善等诸多要素进行统一调配思考安排,妥善安置居住、商业、教育、医疗、文化等各种功能以达适中,防止出现闲置空置状况以及资源损耗浪费现象,从而推动职住平衡得以实现。项目周边地区必须充分顾及青年生活、工作以及社交方面的需求,对商业业态和休闲活动场地予以合理规划布局,以此满足青年多样需求;项目地块范围之内应当设置多功能共享空间,对阅览室、休闲茶吧等进行合理设置布局,进而促进青年之间的交流互动 。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是小户型,一般来说,每套或者每间的建筑面积不会超过70平方米。 户型设计要契合青年单身或者小家庭居住的需求,标准配置中有厨房、独立卫浴等生活空间。 要重视采光、通风以及空间利用,以此提升居住的舒适度与美观度。 鼓励配备智能门锁、智能水电表等智能化设备,达成便捷管理与高效服务。 引入绿色建筑理念,采用环保建材,打造出健康宜居的空间。
在租金标准这块,人才公寓租金依据《关于加强苏州市人才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若干意见》来参照执行,土地出让时已明确租金标准的那些项目,依照约定去执行,其他项目的租金不会高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来实行,碰到存在混合性质情况之时,应当要分表计量,要是无法分表计量的话,由供电企业根据不同电价类别用电量比例,执行分类电价。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住之际,欲提取公积金则要依照苏州市缴存职工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相关规定来予以执行。
《办法》于2025年10月9日起开始实施,其有效期截止到2030年10月8日。《办法》施行之后,会加速构建起一种多主体进行供给、多渠道予以保障、租购同时并举的住房制度,能够切实有效地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供给量之处,可给新市民、青年人这样的群体给予住房方面的保障,进而推动房地产市场朝着健康平稳的方向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