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份三十日,武汉市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自然资源与城乡建设部门、财政部门、公安部门以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机构,共同推出了《关于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的公告》。这项新规意在应对基本和提升居住条件的需求,一共制定了八个详细办法,围绕公积金借贷、购房补助、商业办公房扶持等多个领域展开,着力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以下为原文:
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精神,依照地方工作安排,为改进本市住房相关政策,满足基本和提升居住条件需要,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经市政府批准,结合本地情况,现将相关内容通告如下:
提升公积金贷款的上限额度,双缴存者家庭申请首套及第二套贷款的最大额度为150万元,单缴存者家庭申请首套及第二套贷款的最大额度为120万元,这两个数值分别有所增加,计算贷款能借多少时,要考虑还贷能力,原先公式里的“还贷比例”是35%,现在调高到40%。
二、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标准进行分步修改。从2025年10月1日开始,到2026年6月30日结束,这段时间内,如果有人用公积金贷款买新房,那么他们名下已经挂出来卖的一套房子,不计入贷款次数的统计。

三、加大刚性住房需求补贴力度。2025年10月1日到12月31日,在本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长江新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江夏区、蔡甸区、新洲区以及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三环线以外区域,以商业贷款方式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家庭,可按初始贷款额度1%获得贷款利息补助,补助金额上限为2万元,分两年平均发放。
四、增强对购置商务办公房产的扶持。从2025年10月1日到2026年6月30日,针对购买新建成商务办公房产的行为,将依据实际缴纳的契税金额,提供全额一半的补贴优惠。
五、允许在特定时段内调整商务楼宇用途。只要原有建筑规划用途能够实现,符合安全标准,并且建筑主体、产权性质和主体结构保持不变,就可以支持发展满足区域发展需要的各类经营业态。具体经营类型需由改造方评估,并经区政府批准认可后执行,同时必须建立完整周期的决策和监管体系,一般期限不超过十五年。
改进旧式商务楼房的更新许可程序。针对老旧商务楼改造需达成的安全(含消防)、环保、无障碍标准等条件,若需增设必需的楼梯、电梯、入口遮阳棚、自行车停放处等附加设施,可依规定递交相关文件,无需申请工程规划许可。
七、改进购房定居流程。市民在我地购置新建商铺、写字楼、商住混合型房产后,持房产确权文书,能依“一宅一户”原则申请定居,符合条件的另一半及后代可一同迁入。各行政区域可参照本地教育资源配置等状况,出台子女就学等相关政策。
八、阶段性延长部分政策实施期限。将《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武房发〔2024〕1号)里第八条关于“优化新建商品房项目审批服务”的政策,以及《关于持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的通知》(武住更发〔2025〕6号)里第五条关于“扩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的政策,适用时间都延长到2026年12月31日。
本《通知》从公布之时开始实施,其内容解释权归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各区应依据本地情况,拟定有助于促进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稳定与繁荣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与措施应遵循不重复叠加的最高标准来应用。(杨文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