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办了一场新闻发布会,会上,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顾金山对《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自当天起,这份《若干意见》正式对外公布并开始执行。
此次房地产调控政策共颁布了九项措施,针对广大购房者对政策中诸多疑问,澎湃新闻记者依据发布会上的权威解释和行业专家的观点,对每一条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阐释。
提升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时所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要求,具体为:购房后计算的前三年内,需在本市累计缴纳满两年;而此年限将延长至购房前连续缴纳五年或以上。此外,需特别强调的是,企业购置的商品房若再次进入市场交易,必须满足三年或更长的持有期限;若交易对手为个人,则必须遵循本市的限购规定。
在3月25日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的主任顾金山指出,关于将限购政策期限延长的议题,主要基于对上海住房发展理念的考量,即坚持将居住属性作为核心、以市民需求为导向、以普通商品住宅为市场主流。自去年下半年起,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异常火爆,成交量和价格同步攀升。尤其是市场出现了非理性的过热情绪,导致房价迅猛上涨,部分区域的涨幅尤为显著,其中部分上涨已明显超出理性范畴。这种现象引发了一些恐慌性购买行为,进一步推高了房价。同时,二手房交易中频繁出现跳价现象,以及不规范、不诚信、不理智的交易行为,甚至出现了投资投机活动。有的是逃避住房限购。
此外,这还是第一次明确指出,企业购置的商业房产若要再次进入市场进行交易,必须等待三年时间。对于交易对象为个人的情况,必须严格遵守限购规定。换言之,此举旨在彻底阻断某些人借助企业购房名义来规避限购政策的途径。在此之前,已有不少人士利用这一漏洞进行操作。
业内人士指出,以企业身份购置房产,在持有期间需缴纳高额房产税,而在出售时还需承担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许多人以企业名义购房是为了投资,若规定企业购房后需等待三年方可出售,这无疑将大幅提升投资成本,从而对投资热情产生强烈的抑制作用。
2.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开发商销售人员透露,先前上海的规定对那些非本地户籍但已连续缴纳社保两年之久的家庭开放了购房资格,部分家庭为寻求再投资机会,会选购新房,仅进行网签手续而不办理产权证,以此来规避房产管理部门的限购认定。如今,限购审核被提前至网签备案之前,这意味着必须先完成限购审核,方可进行网签,此举有效封堵了部分人利用政策漏洞的行为。
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若因提升居住环境而再次申请商业性质的个人住房贷款以购置普通自用住宅,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若购买非普通自用住宅,首付比例则需达到70%以上。在申请贷款过程中,购房人还需承诺所支付的首付款系自有资金,若违背此承诺,其失信行为信息将被记录并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解读:需着重指出的是,这指的是针对首套“只看房产不问贷款”的情况。也就是说,对于已经拥有一套住宅的购房者而言,不论该住宅是否已经贷款,亦或是贷款是否已经还清,都将被认定为拥有一套住房。
银行信贷专家指出,此现象主要源于在325新政发布之前,众多银行对那些名下已拥有一套且贷款已结清的购房者,在购买第二套房产时,提供了等同于首套房的贷款优惠政策,具体表现为首付比例仅需30%,并享受利率减免。自325新政实施以来,不论购房者名下是否已有住房贷款并已结清,若再次购买房产,将不再享有首付比例三成的优惠政策,首付比例需提高至五成(针对普通住宅)或七成(针对非普通住宅)。
严格禁止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及房产中介机构参与首付贷款、过渡性贷款以及自主融资、自我担保、建立资金池等形式的场外金融配资活动。同时,对那些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类非正规金融服务的机构展开专项治理行动。
顾金山指出,一些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其中部分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利用P2P平台,推出了首付贷等场外配资业务。这使得原本不具备购买第二套房产条件的人,得以通过首付贷和过桥贷进入或提前进入市场。这种做法对市场产生了显著推动作用,同时也助长了投资和投机行为,进而增加了金融风险。一些商业银行在实施国家及本市关于“第二套住房贷款”的相关政策过程中,将第二套普通住宅的优惠政策扩展至非普通住宅领域。
上海银监局副局长蔡莹就首付款问题发表观点,强调商业银行在核实首付款时面临诸多挑战,这其中包括个人隐私的保护。目前,银行主要依靠付款凭证和个人收入证明来进行核查。银监会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旨在为商业银行在首付款核查方面创造有利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