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监局规范银行与房产中介合作,明确五种违规行为促市场平稳

2025-05-1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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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近期向其监管范围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布了《上海银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辖内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管理的通知》(该通知简称“《通知》”),在通知中再次强调了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业务合作资质的严格审查、日常合作活动的合法合规性以及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行业信用管理的监管措施,旨在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进行更规范的引导,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通知》具体指出了五种房产中介的不当行为:首先,中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向购房者提供或协助提供首付款、尾款等融资服务;其次,中介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涉嫌制造或协助制造虚假按揭,或存在其他严重信用问题,可能对银行信贷安全构成威胁;再次,若中介机构经营状况恶化,影响其业务推荐能力,或出现欺诈、套取银行信用等不良行为;此外,在向商业银行推荐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如出现大量不良贷款;最后,中介机构发布未经产权人书面授权的房源信息,隐瞒房屋抵押等影响交易的信息,或者未按规定发布和撤回房源信息。若中介机构出现上述违规举动,相关商业银行将迅速中断与其的协作关系,同时将其记录在黑名单之中,并上报至上海市同业公会。

房产中介上海_上海房产中介案_上海房产黑中介名单

早在一个半月之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七个部门共同发布了《关于强化房地产中介管理,推动行业稳健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必须对房源的真实性进行彻底核查,严禁将金融服务与房源强制捆绑,并且必须在房屋买卖或租赁合同签订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及时撤除房源信息。构建失信中介机构的“黑名单”制度,对那些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实施行业准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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