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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月 31 日,目前外地家庭限购政策是 2016 年 3 月 25 日实施的新政。此新政将原来社保(或税单)3 年中累计缴满 2 年的要求,提高到 63 个月中累计缴满 60 个月。
Q:何为购房的家庭单位?
购房家庭单位包含夫妻双方以及未成年子女(若存在的话)。孩子年满 18 周岁后,其本人便成为一个新的家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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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家庭单位的成员中只要有一人是沪籍的,那么这个家庭就可被视为沪籍家庭。外地家庭则按照相反的方式去推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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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在沪范围内,家庭名下没有任何住房,并且在网签日期之前的 63 个月内,累计正常缴纳满 60 个月的社保或者税单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 1 套住房。
4.2外地户籍成年单身限购
解读:意思是这样的,倘若小明在上海持续缴纳了 59 个月的社保(或税单),可就差一点就满足条件了。随后他辞职了,中断了 4 个月,之后又接着缴纳了 1 个月的社保(或税单)。在购房资质这件事上,他之前的 59 个月就相当于白交了,需要从这个月开始重新累积到 60 个月。
社保能够中断多次,目前的政策规定最多只能中断三次。税单的税金有可能是 0,但这要注意与没有税单是不同的概念。
打算在上海买房的外地小伙伴们,若要换工作可以随心所欲。然而,社保方面一定要做好衔接工作。
另外,外地户籍人员在上海购房必须处于已婚状态。这是不是意味着单身人士又受到了歧视呢?我认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是,让相对稀缺的某种资源,优先满足管理机构认为更有需求的群体,同时对本地人确实是有倾斜的,这也是上海户口具有价值的一个重要方面。
Q:沪籍限购前和父母共有的住房如何界定是否算住房套数?
限购政策实施前,也就是 2011 年 1 月 31 日。沪籍客户一方及其父母共有 2 套住房(最多 2 套),只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就可以不计入住房套数。
解读:比如,小明和志玲是夫妻,他们都属于沪籍。在 2011 年 1 月 31 日前,小明与其父母共有 2 套住房。这意味着这两套房子的房产证上,除了有小明的名字外,还有小明的父亲或者小明的母亲,或者是小明的父亲和小明的母亲。虽然这两套房子有小明的名字,但从购房资质的角度来看,可以将其算作小明在上海无房,志玲也是同样的情况。
如果在限购政策实施前与父母共同拥有超过 2 套住房,例如 3 套。从购房资质方面来看,这被算作小明这个家庭单位(包含小明、他的妻子以及未成年子女)拥有 1 套住房。
Q:沪籍家庭包含以下几类情况:
A:
6.1沪籍人士与沪籍人士组成的家庭
6.2沪籍人士与外地户籍人士(境内非沪籍)组成的家庭
6.3沪籍人士与外籍人士组成的家庭
Q:不同类型的沪籍家庭购房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A:
沪籍人士与沪籍人士组成的已婚家庭,以家庭为单位能够购买 2 套住房,不可以购买第三套住房。
沪籍人士与外地户籍人士组成的已婚家庭,以家庭为单位限购 2 套住房。首套房时,外地人单独登记在产证上,需提供符合网签日期前 63 个月内累计正常缴纳满 60 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税单,这样就可按“外地家庭”认定其资质。若购入二套房,沪籍人必须登记在产证上。
沪籍人士与外籍人士组成的已婚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可购买 2 套住房。首套房时,若外籍人士单独登记在产证上,需提供有效期内在沪工作满 1 年的劳动合同或满 1 年的在沪就业证,这样就可按“外籍人士”认定其资质。而购入二套房时,沪籍人士必须登记在产证上。
Q:沪籍单身包括哪些情况?
A:
8.1沪籍成年未婚单身
8.2沪籍离异单身
8.3沪籍丧偶单身
Q:沪籍成年单身购房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A:沪籍成年单身在沪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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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对于上海在读博士的购房政策是什么?
A:
非沪籍人士因就学迁入学校集体户口。若已婚,名下在沪无住房,并且是在沪在读博士。那么可以至学校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再至学校开具博士在读证明,这样在沪就可以购入 1 套住房。
解读:看到没,读书绝对有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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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家庭购房政策是什么?需军官级别。驻沪部队现役武警家庭购房政策是什么?需军官级别。
原籍非沪籍的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家庭,若已婚且名下在沪无住房,同时提供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可在沪购入 1 套住房;现役武警家庭,需军官级别,若已婚且名下在沪无住房,同时提供军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开具的户籍证明,可在沪购入 1 套住房
解读:需要军官级别,士官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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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外籍人士/港澳台地区居民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A:
外籍人士在上海范围内,其家庭名下没有住房,并且持有在沪工作满 1 年的劳动合同,或者持有在沪就业证且该证仍在有效期内。
港澳台地区居民在沪范围内,若家庭名下无住房,并且持有有效期内在沪工作满 1 年的劳动合同,或者持有有效期内满 1 年的在沪学籍证明,就可以购入 1 套住房,也就是只能购入住房,不能购入非住宅类用房。
部分区域在劳动合同方面的年限要求不同,在沪就业证的年限要求也不同,具体的以各区域交易中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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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未成年人单独购房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A:
沪籍未成年人:若其所在家庭不限购,在进行一次性付款时,未成年人能够单独登记在产证上;然而,在申请贷款购房时,未成年人则不可以单独登记在产证上。
非沪籍的未成年人,包括外地的、外籍的以及港澳台的未成年人,都不可以单独登记在产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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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以公司名义在沪购房的限购政策是什么?
境内注册的公司不会受到限购政策的影响,也没有购入套数的限制。而境外注册的公司则受到限购政策的限制。
2018年7月2日最新政策:
公司购房及境外人购房细则已发布。网签日期从 2018 年 7 月 3 日开始。企业若要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则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设立年限已满5年;
2.企业在本市累计缴纳金额已达1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的职工人数要在 10 名及以上,同时要按照规定在该企业缴纳社保满 5 年,并且缴纳公积金也满 5 年。
4.企业近年缴纳税款金额满500万元以上的不受以上限制;
5.企业购房用于社会保障的(公租房等)不受以上限制
解读: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主要是为防止空壳公司钻空子,此政策针对的是一手房。该政策的出台或许与上海知名豪宅楼盘翠湖天地的摇号公示存在一定关系。大家都清楚,翠湖天地公示出来的情况是,有一大半是公司购买,并且其中不乏名人、明星,像梁 X 伟、钟 X 良、陈 X 成等。
公司买房出售时缴税比个人名义买房多一些。然而资本并不傻,若资本觉得有足够获利空间,即便多缴些税,也没什么关系。

网签日期起始于 2018 年 7 月 2 日。境外个人、华侨以及港澳台居民在购买本市新建商品房(一手房)和存量房(二手房)时,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在本市就业的话,需要提供从购房之日起往前推已经连续满一年的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有相应的个税缴纳证明或者社保缴纳证明,补缴的情况是不被认可的。
购房人本人所在国的使馆或地区办事机构开具的居住证明、缴税证明、就业证明(这些证明需翻译,不要求公证);
境外个人名下在本市无房;华侨名下在本市无房;港澳台居民名下在本市无房;境外个人的配偶名下在本市无房;境外个人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房;华侨的配偶名下在本市无房;华侨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房;港澳台居民的配偶名下在本市无房;港澳台居民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房。
4.购房用于自住的书面承诺
境外结婚证等资料需中国使领馆认证翻译,不要求公证
华侨购房需要提供户籍注销证明,华侨是持有中国护照和国外永居证的居民。
境外个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交易中心不开具购房结汇证明;华侨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交易中心不开具购房结汇证明;港澳台居民不具有购房资格的,交易中心不开具购房结汇证明。




房产税补充:
2011年房产税分界线是28426元每平
2012年房产税分界线是26896元每平
2013年房产税分界线是27740元每平
2014年房产税分界线是32384元每平
2015年房产税分界线是32830元每平
2016年房产税分界线是43002元每平
2017年房产税分界线是51820元每平
2018年房产税分界线是49732元每平
补充阅读,对于父母名下的房产要给到子女这件事,想要了解是通过赠与、买卖还是继承的方式最为划算,可阅读下文。


以上为正文,来自卢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