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消息,上海房地产新政策: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上海房地产市场调控盛宴姗姗来迟。昨晚,终于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与其他地方不同的是,今年3月,“上海九条”出台,从限购、限贷等角度提出了措施。因此,上海楼市新政不再突出限购、限贷,而是调控市场。作为强化目标。
此次上海《意见》包括六项内容,第一是进一步增加商品房用地供应。 2016年,商品房用地供应同比大幅增长。根据用地不同情况,进一步提高商品房用地中保障性住房(含人才公寓)比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有住房比例。
第二条是进一步加强商品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成立由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金融办、金融监管机构组成的商品房土地交易资金来源监管联合工作组,开展土地交易资金监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银行贷款、信托基金、资本市场融资、资产管理计划配置、保险资金等不得用于支付土地竞买保证金、保证金及后续土地出让金。申请参加土地招拍挂活动时,竞买人应当承诺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违反规定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在三年内不得参加上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转让活动。年。

这两项措施都是从土地角度出发的。一是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二是加大土地拍卖资金监管力度。可以说,从源头来说,目的是在住宅用地供应上“增加收入”,“压缩”土地拍卖资金,以遏制以往地王频出的现象。
第三条是进一步加强新建商品住房的预售管理。自2016年10月8日起,本市新建商品房销售计划登记实行市、区两级审核(包括预售许可和现房销售登记)。如果挂牌房屋定价不合理,坚决进行调整。加强对新建在售商品住宅项目销售价格的监测和监管,禁止擅自涨价。

第四条 严厉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行为。继续开展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重点查处抑制销售、炒作房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广告,欺骗消费者进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