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
上海的吴阿姨被自己的儿子赶出了家门。
我有家却不能回,无处可住。
真是让人气愤啊!

最近的“法律特勤队”节目
刚刚告诉
吴阿姨的不幸遭遇!
吴阿姨有个儿子,姓彭。
彭先生有过两次婚姻,第一次婚姻中有一个女儿,由吴阿姨抚养;第二次婚姻中有一个儿子,今年刚满4岁。

去年6月份,吴大妈的二儿媳突然提出要在房产证上加上她孙子的名字。
考虑到丈夫身体不好,治病住院要花不少钱,吴阿姨提出把自己家的房子一半产权以75万元的价格卖给孙子,由儿媳出钱。

双方达成协议,并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可哪知,刚办完房子交易手续,儿媳就和儿子离婚了,吴大妈一分钱也没拿到。
令她心碎的是,她的丈夫今年四月在医院去世。

彭某作为儿子,不但没有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他此时的举动也让吴阿姨心碎不已!!!

彭某竟然以其儿子拥有较大产权份额为由,提出将老人所住的房子卖掉!

遭到吴阿姨拒绝后,彭某甚至对自己的亲生母亲实施了家庭暴力。

我的儿子不会照顾自己。
我也想过我老了以后住的房子。
老人越想越伤心。
吴阿姨不堪忍受儿子的威胁,只好带着孙女过起了流浪的生活。
有时他们住在廉价旅馆,有时他们则睡在姐姐家里的地板上。

“丈夫刚刚去世,他们一个老一个少,该怎么办呢?太可怜了。”吴阿姨的姐姐也为她感到惋惜。

于是“法律代理人”带着吴大妈去找了张玉霞律师作为后备律师,张律师大致了解情况后,就给吴大妈的儿子打了电话。
电话中,彭某否认将母亲赶出家门的事实,甚至还厚颜无耻地称:所谓的房屋交易合同只不过是走个形式而已,这套房子是其母亲自愿送给孙子的,作为前妻偿还债务的象征,是一种交换和补偿。

他还表示,认为这75万元不应该支付。

张玉霞律师称:房子在他儿子名下,他卖掉之后,可以随意处置儿子的那部分,但事实上并不是这样。
吴阿姨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认房子的产权,由于丈夫去世前没有留下遗嘱,所以需要先按照继承法明确吴阿姨和儿子、孙子各自对房子的份额比例。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儿子和二前儿媳履行购房合同。

但无论如何,
吴阿姨有权利住在这所房子里。

网友惊呆了!
@橙橙:真是不知感恩。
@朱祺:让我儿子行使对我孙女的监护权
@卡妞:多次离婚确实是有原因的。
@wjjx:老人家还是存点钱防身,保证晚年生活吧。
@dtwp:或许最后姑姑能拿回部分房子,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个家已经不复存在了。
@浅笑心柔:你的母亲给了你生命,生命是无价的。连这个道理都不懂的人,根本就不是人。
看这里,
我真的为这位老人感到难过。
我费了好大劲才把儿子养大。
成长的过程真是令人心寒!
你的良心去哪儿了?

就吴阿姨的经历来说,
你有什么好的建议吗?
【田晓宇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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