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能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以及改善性住房需求,进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且健康地发展,在2月25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等五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也就是以下简称的《通知》,该《通知》自2026年2月26日起开始施行。
一、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满足居民合理住房需求作为聚焦点,以此促进职住平衡,服务于宜居安居,《通知》明确要进一步调减住房限购政策。
其一,是要对非沪籍居民购买外环内住房时所需缴纳的社保或者个税的年限予以缩短,对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者成年单身人士购买外环内住房这种情况而言,其购房所需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被调整成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以及以上。
一是对于符合条件的非沪籍居民,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即其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而且是在以下基础之上,这个基础就是对于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缴纳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有成年单身人士。接着是再有一个情况说明,它是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所构成的这个前提下,这些主体具备上述相应条件后可在外环内增购1套住房。
三是,符合特定条件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群体,能够在本市这座城市里去购买住房。对于那些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5年以及5年以上的非上海户籍居民的家庭或者成年单身的人士而言,在本市这个地方进行住房限购的时候,可限购1套住房,并且不需要提供缴纳社保这方面或者个税证明。
依上述规定,非沪籍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于购房之日前,在本市将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达成满1年及以上的情况,或者将个人所得税连续缴纳至满1年及以上的情形,其所作之事为在外环外购买住房时不限定套数表现,而在外环内作出的行为是限购1套住房限定;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及以上,此时在外环内所呈现表现为限购2套住房规定。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5年及以上,在全市范围内所进行之事为限购1套住房安排。
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业务方面,可拨打房地产交易行业服务热线“962269”,进行具体咨询。
二、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允许住房公积金发挥支持住房消费的作用,用以满足缴存人处于不同阶段时的宜居安居需求,《通知》作出规定要对住房公积金政策予以优化。
适度提升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把缴存人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60万元提升到240万元,再叠加多子女家庭以及购买绿色建筑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政策,此政策最高上浮35%,本市公积金家庭贷款最高额度能够达到324万元,对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也相应提高。

一方面,是对贷款套数认定予以优化,另一方面,针对本市缴存人家庭当中那些已经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来说,如果处于本市无住房或者仅仅只有1套住房的状况,并且同时当前已经结清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当再次在本市进行购房的时候,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其一,是将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范围予以扩大,其二,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用于购房的适用范围,从购买首套住房延伸到购买第二套住房,其三,也即是对于多子女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这种情况而言,其最高贷款额度会在本市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之上进行上浮,幅度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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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
支持居民进行置换以满足改善需求,《通知》做出规定,从2026年1月1日开始,针对于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里,子女成年之后,所购买的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情况,暂时免除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具体而言,对于购房人在未成年的时候,或者在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之前,已经和父母、(外)祖父母共同拥有住房的这类情况,在本市新购买或者置换住房之后,在确定除上述共同拥有住房之外,该住房仍然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前提下,暂时免除征收个人住房房产税。
购房人家庭住房状况出现变化,若符合上述条件,那么能够向应税住房所在对应的税务机关,去重新办理个人住房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自税务机关重新认定的次月开始进行纳税调整,并且退还所属期在2026年1月1日往后多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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