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住不炒 杭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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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以及国务院决策部署,秉持“房子是用来住的、并非用来炒的”定位,于今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从强化住房限购、完善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规范市场秩序这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调控力度。
有一个东西叫《通知》,它进一步加强了住房限购措施。其中一点是,对于落户本市但未满5年的那种户籍家庭,得符合在购房之日前2年起就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持续缴纳城镇社保满24个月这个条件,才能够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还有一点是,对于非本市户籍家庭,要使其达到在购房之日前4年起已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接连缴纳城镇社保或者个人所得税满48个月,这样才可以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通知》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做了进一步完善,其一在本市限购范围内,当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若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与公开销售房源数的比例大于或等于10:1,无房家庭会按照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来排序,普通家庭同样按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高层次人才家庭则先依据B、C、D、E人才类别从高到低排序,同一类别的人才再按照社保缴纳月数从多到少排序,接着以一定比例入围公证摇号。若多个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都达到了入围最低社保月数,便一并入围摇号。对于购房意向登记家庭,社保缴纳时间是从2006年1月开始计算的,是按照购房家庭成员里,在本市限购范围内社保累计缴纳时间最长的那一方来计算的。其次则是规定,在本市限购范围内,当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进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的时候,如果购房意向登记家庭数小于或者等于公开销售房源数,那么开发企业应该采取公证摇号的方式来确定选房顺序,并且按照顺序售房,而剩余的房源则可以自行销售。
发出《通知》,其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明确了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当新建商品住房进行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时,若购房者提供虚假信息资料,若购房者隐瞒真实情况,又或者购房者恶意干扰公证摇号销售,那么在3年内会停止其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意向登记,也会停止其合同网签备案。
《通知》从发布的那一日开始施行,要是存在原有政策跟这个《通知》不一样的情况,那就以这个《通知》作为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