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发布最新通知
12月1日起优化调整
住房公积金多项有关政策
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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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了贯彻并且落实国家、省以及市所做出的提振消费的部署要求,进而更加充分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降低成本、促进消费以及惠及民生等诸多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市自己的实际情况,现就对于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的相关工作予以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认定标准。
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人家庭之中,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购住房在家庭成员名下已不存在,再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原相应贷款不再计入贷款次数,该阶段性政策期限暂定到2026年6月30日存在 。
优化人才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
对于经我市相关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C类及以上人才,也就是省级及以上领军或顶尖人才,还有D类市级领军人才,以及E类高级人才,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等,还有F类优秀人才,诸如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高级技师等,以及G类基础人才,比如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技师等,他们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申领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能够分别放宽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若夫妻双方一同申请贷款,那么对照人才层次里较高的一方,按照较高层次予以享受,此阶段性政策的期限暂时规定到2026年6月30日 。
优化提取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业务。
对于那些住房公积金尚未还清,并且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贷款逾期情况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依据其信用综合评估状况,能够准许其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去偿还住房商业贷款。要是缴存人申请逐月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或者公积金贷款,那么其公积金账户留存金额会从6个月调整为3个月。
优化调整住房补贴提取管理政策。
职工作为员工所享有的住房补贴余额之处置方式,不再依照住房公积金那般进行取用途式的管理。职工出于家庭住房消费需求考量,每间隔半年就拥有一次可自行提取并使用住房补贴账户资金的权利。
延续实施灵活就业人员相关政策。

《扬州市针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号为扬金管委〔2023〕1号,其有效期持续延伸至2027年4月29日。
本通知施行起始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要是原相关政策跟本通知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那就按照本通知所规定的来执行。在执行这个期间,假如上级有了新的规定,那就依从上级的新规定 。
来源: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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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呢?
今年扬州也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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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2025年5月7日,那日有这样一个决定要求,是关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在此基础上,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做如下通知:
自从到了2025年5月8日开始,对于5年以下包含5年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被调整成为2.1%,而对于5年以上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调整成为2.6%,对于5年以下包含5年的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525%,对于5年以上的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3.075%。
已经发放出去,却还没有结清的,在2025年5月8日之前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会在2026年1月1日开始,依照最新的法定利率去进行调整 。
来源: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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