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2014年11月20日起施行的现行住宅规范要求:
五层及以上的多层住宅,包括少于五层的传统公寓、现代里弄和老旧里弄,若单套住宅的建筑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且实际成交价未超过同等级别土地上的住房平均交易价的1.44倍,具体标准请参考下表。
范围
面积(平方米)
总价(万元)
内环以内
≤140
≤450
内外环之间
≤140
≤310
外环以外
≤140
≤230
二、如何界定房屋是否满 5 年/满 2 年
商品房、动迁安置房、房改房等,其年限的判定依据产证登记的日期,以及契税单上完税凭证的发放日期,具体计算方法是看哪个日期先满足5年或2年的条件,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则。
经济适用房、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遗产继承所得的房产、夫妻间财产转移的房产、车位增减后的房产:应依据房产原始产权证登记日期、契税完税凭证的签发日期来确定,判断其是否已满足5年或2年的持有期限(以较早的时间点为准)。
非直系亲属赠与的房产,其年限的判定依据为新房产证上的登记时间,以及新契税单上完税凭证的发放时间,以此来确定是否已满足五年或两年的条件,按照先满足的条件来决定。
三、二手住房交易税费
请问增值税和其附加税的征税规定是怎样的?请注意,增值税的税率设定为5%,而附加税的税率则为0.55%。
房屋类型
购入时间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出售方)
普通住宅
<2 年
(税务核定价÷1.05)×(5%+0.55%)
≥2 年
免征
非普通住宅
<2 年
(税务核定价÷1.05)×(5%+0.55%)
≥2 年
(税务核定价-购入价格)÷1.05
×(5%+0.55%)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标准如何?
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若按利润的20%计算,则可对某些项目进行抵扣。具体计算公式为:利润等于本次出售的核定价减去购入时的合同价格、所缴纳的契税、本次出售的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装修费用(不超过购入房屋合同价格的10%)以及购房按揭贷款的利息之和。
抵扣装修费用及购房按揭贷款利息时需提供以下备件:
1、装修费用:需提供装修合同、装修发票、结算明细清单
购房贷款的利息部分,需提交按揭贷款的正式合同、银行出具的利息明细单(包括主贷人的名字、利息总额、房产的具体位置、贷款合同的唯一编号以及银行业务章的印章)。
房屋类型
购入时间
个人所得税(出售方)
普通住宅
<5 年
1)可选择全额金额(即税务核定的价格减去本次交易的增值税)乘以1%的比率,2)或者选择利润的20%。若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需在计算时先扣除增值税,但附加税不得扣除。
≥5 年
1)可选择全额(即税务核定的价格减去本次交易的增值税)乘以1%的税率,2)或者选择利润的20%作为税率,3)若该房产为家庭在沪的唯一住房,则可享受免税政策。
非普通住宅
<5 年

1)可选择全额金额(即税务核定的价格减去本次交易的增值税)乘以2%,2)或者选择利润的20%。若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需在计算时先扣除增值税,附加税则不可扣除。
≥5 年
可选择金额(经税务核定的价格减去本次交易的增值税)乘以2%,若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则需在扣除增值税后进行计算,附加税则不可扣除;另外,还可以选择利润的20%。
3)若为家庭在沪唯一住房,免征
契税的征收规定是怎样的?请注意:这里所说的首套房契税是指,家庭在上海市内没有任何房产,无论是单独拥有还是与他人共同持有。
套数情况
契税(买受方)
首套
首套住宅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其税务核定的价格减去增值税后的金额,需缴纳1%的税费(仅扣除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在此扣除范围内)。
首套且>90 平方米(税务核定价格-增值税)×1.5%
(只减去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减)
非首套
税务核定的价格减去增值税后,再乘以3%的比率,但需注意的是,这里仅对增值税部分进行减除,附加税则不予扣除。
住房的交易费用有哪些?
1、转移登记费:80 元 2、抵押登记费:80 元
交易费用的承担方为买方,且在买方选择一次性支付全额房款的情况下,可以免除抵押登记费用的支付。
房改房出售时如何缴税?
房改房
税种
计算方式
契税(买受方)
同商品房
增值税及其附加税
免征
个人所得税(出售方)
税务核定价×1%或者免征(满五唯一)
契税有哪些优惠政策?如何计算?
在房屋改革房交易前后的一年间,若出售方家庭成员、其父母或成年子女购置房产,均有资格提出申请,以享受相应的契税减免政策。
计算所需缴纳的契税金额,需按照以下公式进行:新购住房的评估价值减去原售房时的发票价格,所得差额乘以新购住房应适用的契税税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新购住房的评估价值低于原售房时的发票价格,那么购买新住房时将无需缴纳契税。
上海市的拆迁居民在用补偿金购置新居时,可以享受到减免契税的优惠政策,这项优惠适用于拆迁人的直系亲属,并且不受时间限制。
四、 非住宅类用房的税费如何缴纳?
出售方需缴纳哪些税费?
a、 增值税=(核定价-购入价格)÷1.05×5%
b、 附加税=(核定价-购入价格)÷1.05×0.55%
c、 印花税=核定价×0.05%
d、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合计×速算扣除系数
总计扣除金额系由以下各项费用组成:购买成本、购置契税、额外税费、当次印花税、评估费用以及折旧费用。
增值额=售出价格-增值税-扣除合计
折旧费=购入价格×5%×年限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合计
增值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增值率≤50%
30%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