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安排,坚守住房仅用于居住而非投机炒作的原则,应对房地产市场供需格局发生的显著转变,更有效地满足居民对刚性及改善型住房的需求,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实现平稳与持续发展,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特此就相关事宜发出如下通知:
一、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自2024年1月1日始,本市范围内适用税收减免政策的住宅项目,必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二)单套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
在5环以内的住宅交易价格不高于每平方米85000元,5至6环之间的住宅交易价格不高于每平方米65000元,而6环以外的住宅交易价格则不高于每平方米45000元。
二、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增强对购房贷款的扶持力度,以更有效地满足居民家庭在刚性及改善型住房方面的需求。自本通知发布之始,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将遵循以下具体规定:
调整首付比例。针对贷款购置首套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若家庭贷款购买的是第二套住房,且该住房位于城六区(包括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若位于城六区之外,首付比例则不得低于40%。
(二)个人住房贷款年限最长30年。

三、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
12月14日,澎湃新闻记者从相关部门得到消息,为了更有效地满足居民对刚性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需求,上海市决定从12月15日开始对普通住房的认定标准进行修订,并对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一、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住房管理局、市规划资源局、市财政局以及市税务局共同发布了《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其中明确指出,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普通住房,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首先,这类住房应为五层(含五层)以上的多层住宅,或者层数少于五层的传统公寓、现代里弄、传统里弄等;其次,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需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内。
二、优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首先,对于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被设定为不得低于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去10个基点;其次,最低的首付款比例也被调整,要求不得低于30%。
第二点,将第二套住房的商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设定为不小于对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上30个基点,同时,最低的首付款比例也相应提高至不低于50%。同时,为了助力“五个新城”以及南北转型关键区域的优质发展,推动产业与城市融合、实现居住与就业的平衡,自贸区临港新片区和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宝山、金山这六个行政区全面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具体措施包括,将二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设定为不小于相应期限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上20个基点,并将最低的首付款比例上调至不低于40%。
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所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及利率下限,同时考虑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多重因素,对每笔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进行合理设定。
本期编辑 邢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