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买卖流程中,常需缴纳的税费项目有:增值税及其相关附加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契税。值得注意的是,上海市的二手房交易税费还根据住宅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种情况。
普通住宅的界定需在房屋类别、交易价格以及建筑规模这三个维度上均达到既定要求。若任一条件未达标,则该住宅不属于普通住房范畴。
(1)房屋类型
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
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成交价格
内环以内:≤450万元/套
内外环之间:≤310万元/套
外环以外:≤230万元/套
(3)建筑面积
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
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表
卖方税费:
买方税费:
下面就各税种做个简要介绍。
一、增值税
个人在出售房产时,需依据房产的具体类型以及所有者持有房产的时间长度来确定应缴纳的税费数额。具体来说,房产可分为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两大类;而持有房产的时间则以2年为界限,超过这个期限的房产在计算增值税税率时会有所区别。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确定持有年限的标准,需参照国税发〔2005〕172号文件。具体来说,出售人拥有住房的起始时间,应以获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上的时间,两者中较早者为准。而计算持有年限的结束点,则是以出售人与买受人签订交易中心网络备案示范合同的那一天为界。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我们会通过查阅出售人持有的住房产权证,来确认其取得房产的日期,进而计算该房产的持有年限。
二、增值税附加税

增值税附加税涵盖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部分地方税费的通知》(沪府规〔2019〕10号)的规定。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小微企业普遍性税收减免措施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等相关法规,市政府作出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对本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外)、耕地占用税以及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方面,实施减半征收政策。
则优惠后增值税附加税率为3.5%+1.5%+1%。
三、土地增值税
《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的文件》(编号财税137号)的第三款规定,对于个人出售住宅的行为,将暂时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
在个人住房买卖过程中,房屋的卖方(即上家)和买方(即下家)均需承担印花税的缴税责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的通知》(编号财税137号)的第二款内容明确指出:“对于个人在销售或购置住房时,可以暂时免除印花税的征收。”
五、个人所得税
我们经常听闻所谓的“满五唯一”税收减免政策,其实是指针对个人在转让房产时,可以享受的个人所得税免税政策。通常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对于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征收标准是一致的,但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1)满五且唯一免征个人所得税。
若房屋价值未满五成或虽满五成但非唯一,则需对所得利润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利润的20%。所谓利润,系指在扣除住宅的评估价格、购房成本及相关费用后所获得的净利润。
(3)特殊情况
若无法提供或确切证明房屋的原始价值,则对于普通住宅,将根据其全额(即核定价格)征收1%的个人所得税;而对于非普通住宅,则需缴纳全额(核定价格)的2%个人所得税。
注意:
“利润”的计算方法如下:首先,从核定价中减去本次交易的增值税;接着,再减去购入时的价格和契税;然后,扣除本次交易产生的附加税;还需减去房屋的装修费用(需提供正式的装修合同、发票、材料清单,以及抵扣金额,其上限为购买价格的10%);最后,若涉及出售方购买二手房的按揭贷款,还需扣除还款利息(需提供贷款合同、银行利息清单,清单中须包含物业地址、产权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以及银行的证明文件,并需加盖专用章)。
交易中心委托的核价机构负责对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价格进行审核,一旦合同中的价格低于市场行情,买卖双方在缴纳税款时,应依据核价机构提供的市场参考价来执行。
六、契税
上海市个人住房买卖交易需缴纳的契税比例为3%,计算公式为:契税等于合同金额减去增值税额后的余额,再乘以3%。
根据财税23号文件的规定,针对个人购置家庭中的首套住房(所述家庭成员涵盖购房者、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子女等),若住房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将按照1%的税率缴纳契税;若面积超过90平方米,则需按照1.5%的税率缴纳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