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房地产市场平稳意见通知:强化用地管理与完善联动机制

2025-06-0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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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关于推动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旨在强化对土地及商品住宅市场的监管,致力于稳定土地价格、住房价格和公众预期,保障本市房地产市场持续稳定发展,特就相关事宜发出如下通知:

加强住宅用地的供应监管力度,确保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及现有住宅用地信息的及时公开。增强商品住宅用地的供应规模,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得到充分保障,并单独设立租赁住房用地规划。压实各区域在主体责任上的执行力度,明确地价调控的具体目标,科学制定土地出让的具体方案,以稳定市场预期,严格防止高价溢价现象,坚决阻止非理性土地购置行为。

进一步健全房价与地价相互影响的机制。在房价与地价联动的前提下,对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实施价格上限的拍卖。在竞拍商品住宅用地之前,竞买者需承诺已了解所出让地块的房价联动信息,并承诺将以理性的态度参与竞价。此承诺书将成为土地出让合同的一部分。对于那些进行非理性竞价的企事业单位,相关部门如资源规划、房产管理等将共同进行约谈并进行警示,并在之后对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金融信贷活动、税收征收以及房屋销售等方面实施更为严格的监管。

三、需严格执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的相关管理规定。各区域必须切实履行其责任,对新项目价格备案进行有效管理,并指导开发商制定合理的价格。对于定价偏高的项目,必须坚决进行调整。同时,市房管部门需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的复核工作,确保上市销售项目的备案价格不会过高。

四、加强商品住房交易管理力度。对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进行深化优化,扩大网签备案数据的运用领域。促进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筛查,开展专项检查,增强税收征管效能,严格购房资金审查,并对新购住房的抵押进行有效监管。

五、需进一步强化房地产中介领域的管理力度。不断对房地产中介的经营活动进行整顿和规范,重点强化对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的管理监督。对二手住房的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发布进行规范,严格执行房源的核实程序,未经验证的房源信息不得对外公布。对那些诱导虚高价格挂牌、恶意炒作房价、趁机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将进行严肃查处。

商品住房用地供应管理_上海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_上海房产备案查询

六、对企业购置商品住宅实施严格管理。全面贯彻有关规范企业购置商品住宅(涵盖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宅)的相关规定,对企业在购置商品住宅后再次进行交易的时间限制进行严格审查。在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开盘销售之际,居民的选房购房权利应优先于企业。

七、实行住房限售措施。对于依据优先购房规定所购的新建商品住宅,需待购房合同在网上完成登记并备案满五年,方允许进行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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