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9 日,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发布了通知,通知内容是印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报告网上备案管理规定(试行)》。该通知宣布,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对于取得本市备案证书或者资质证书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包括房地产估价分支机构)以及其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的网上备案,将适用本规定。同时,上海鼓励估价机构将房地产咨询服务类报告网上备案。
在这项政策的规定之下,上海备案的估价报告是由备案估价机构以及备案估价师来承担责任的。此规定从 2018 年 7 月 1 日开始施行,其有效期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
6 月 28 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宣布对 30 城联合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此次加强监管的政策,是在这之后紧接着出台的。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的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上海此次推出了估价报告网上备案管理的政策。这一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备案政策,对房地产估价行为进行规范。同时,也达成了报告可被查询以及可被监管的效果。
过去房地产估价行业有高估和低估等行为。例如,部分土地项目有低估行为,使得土地交易金额降低,还带来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部分项目存在高估情况,尤其在二手房买卖中,有骗取贷款的现象。之前估价报告管理存在不足,致使估价报告存在错误多、套路多、真实性少等问题,这些都是该行业需要留意的。
网上备案管理制度有以下作用:有助于防范随意更改估价等行为;能进一步体现房地产市场估价领域受规范的导向;有助于当前估价行业积极健康发展;对房地产市场的价格稳定和交易秩序稳定都能起到积极作用。
以下为通知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