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先生来自浙江嘉兴,他要为母亲的养老用房进行装修, 出于能安心这样的考量, 他选择了小区邻居倪先生, 让其承接全屋全包装修工程, 合同总价是20.5万元, 双方约定是包工包料。本来马先生觉得邻居施工会省心又靠谱, 可没想到工程出现严重拖延情况, 耗时七个月了, 整体进度却仍然不足半数, 这让马先生十分困扰。
据马先生讲, 他已经分多次依次支付了十一万三千五百元的工程款, 另外还支付了二万九千元的施工增项费用。当下房屋仅仅完成了水电工程, 厨卫瓷砖的铺贴工程, 以及庭院改造等基础的工程, 施工情况断断续续, 进度十分拖沓。依据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以及保证书里所规定的内容, 倪先生早就已经构成了违约, 合同清楚明确规定每日逾期就要赔付一百元的违约金。为了避免打官司而造成精力的耗费, 马先生主动做出了让步, 承诺工程完工之后不扣除尾款, 也不追究违约金, 可是对方依然还是迟迟不把施工的进度向前推进。

工期出现拖延这种情况, 其核心争议是从铝合金窗施工项目那儿引发的, 这个项目原本是包含在合同总价范围之内的, 后来马先生自己另外找了人来进行施工, 并且以此抵扣了2.65万元的工程款。
倪先生称, 他表示铝合金窗由他自己做。而合同签好的是倪先生来做, 这在三笔款当中。之后, 他那位朋友押了倪先生3万。倪先生说, 你自己做的话, 拿走2万6, 也就是把自己的工程款抽掉两万六千五。这些款项加起来总归56500元。倪先生与他签的合同金额是205000元, 尾款押3万, 原因在于他们是朋友, 倪先生想着算了, 觉得对方肯定会给他的, 可对方这样一搞一抽完, 倪先生的工程款就全都没了。
随行律师表明, 双方没有针对尾款押金变更达成新的协议, 那么就需要严格依照原合同跟保证书去执行, 倪先生所面临的资金问题不能够当作违约的理由, 经过协调之后, 倪先生最终确定了方案, 承诺在8月1日之前完工, 要是逾期没有完成, 双方将会委托第三方机构来核算工程量结算, 当前受到天气的影响, 工地的进度处于停滞状态, 马先生对于按期完工表示出深深的担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