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传来消息(刘敏撰写文字),8月23日,河北省唐山市公布了进一步优化当下房地产政策的若干举措,其中涵盖了开展商品房“以旧换新”政策,还有购房补贴等等政策。
当中,政策有所提出,要开展商品房“以旧社会的旧物置换新的商品房”这一行为。依据“交由政府发布政策予以支持,职能相关部门进行切实监督,行业组织负责协调各方关系,专业机构积极参与其中,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这样的原则,去开展商品房“卖掉旧的房子再购买新的商品房、用旧的房子置换新的房子”之类的工作,以此推动形成住房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相互联动,以及呈现出梯次消费所产生的效应。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于确保资金安全的条件之下,分期且分批地去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置换商业贷款这项业务,将办理流程予以优化,从而减轻购房人的还贷负担;单缴存职工家庭以及双缴存职工家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调整成100万元;在符合还贷能力的情形下,二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额外增加20万元,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额外增加30万元;取消异地贷款职工户籍地的限制;准许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是15%;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之后能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缴存账户余额的15倍,最高可以贷100万元。
同时,实施购房补贴,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对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若地上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及以下,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的补贴,若购房人为60岁及以上老人、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和符合“凤凰英才”政策的各类人才,给予每套成交价格1.5%的补贴。
